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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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4月8日以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08 年4月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启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9名董事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延期实施<关于公司发行不超过4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的议案》;
2007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发行不超过4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的决议.
但由于市场原因,公司董事会未能及时实施该议案,致使该议案行将超过有效期限。为尽快实施短期融资券这一有利公司进一步快速发展的金融工具,保障和提高股东投资收益,因此提请继续实施《发行不超过4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金额、利率、期限,以及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会议议题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25.2%)的提议,将《关于延期实施<关于公司发行不超过4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的议案》列入公司于2008年4月26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题。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