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指定银行账户;
③填妥的《资料类业务申请书》。
(2)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时,应由指定经办人亲赴直销机构,并提供下列资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④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⑤印鉴卡一式三份;
⑥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⑦填妥的《资料类业务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注意事项
上述(2)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直销机构办理开户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活期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名称严格一致。
3、缴款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应通过汇款等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万寿路支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210101040005748
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北京静安里支行
银行账号:6889008910001
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0200004229200032557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认购申请人名称一致;
(2)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中准确填写其在长盛直销机构的清算编号(客户编号),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投资者承担;
(3)投资者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备注栏内容;
(4)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应通过汇款等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账户。投资者汇款金额不得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
4、认购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基金账户卡;
②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③填妥的《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2)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②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填妥的《交易类业务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印鉴;
④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①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顺延期限不超过三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通过网上交易提交的认购申请,如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则当日自动撤销。
②基金募集期结束,仍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发行期截止日16:3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5、投资提示
(1)认购本基金的投资者可从本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下载本基金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按照要求办理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
(2) 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可直接拨打本公司北京分公司(010-82255818-263、288)、上海分公司(021-68889056、68889206)、华南营销中心(0755-88267980),本公司可提供上门服务。
(二)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个人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部分网点只受理个人投资者业务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① 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A.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
B.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C.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D.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②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A.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B.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C.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③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基金募集期结束后才能确认。
(3)注意事项:
①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银行的说明为准。
② 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2、机构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① 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A.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C.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D.预留印鉴(与资金账户预留印鉴一致);
E.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F.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T+2日,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中国银行为机构投资者打印“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② 提出认购申请
A.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B.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者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认购并打印“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业务回单”。
C.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够确认。
(3)注意事项:
①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银行的说明为准。
②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三)通过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券商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券商的认购程序以相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2008年4月16日至2008年5月16日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
2、开立账户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代销券商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2)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印鉴卡;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6)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认购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四、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中。投资人认购资金利息的计算以登记注册人的计算为准,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折合成基金份额,登记在投资者名下。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发行结束后完成。
五、退款事项
(一)基金发行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已开户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投资者的资金晚于规定的资金最迟到账时间;
5、注册登记人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二)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募集失败: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募集份额总份额小于2亿份、募集资金金额少于2亿元人民币而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少于200人,则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届时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商业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投资者。
六、发售费用
本次发售中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费用在基金认购费中列支,不另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满,如果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募集份额总份额不少于2亿份而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经以下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办理基金合同生效备案手续。
(一)基金募集期截止后,由托管银行出具基金清算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
(二)本公司在收到验资报告后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本基金合同的备案手续;
(三)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121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21层
法定代表人:陈平
成立时间:1999年3月
电话:(010)82255818
传真:(010)82255988
公司网址:http://www.csfunds.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成立时间:1983年10月31日
网址:www.boc.cn
客服电话:95566
(三)登记注册人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121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21层
法定代表人:陈平
成立时间:1999年3月
电话:(010)82255818
传真:(010)82255988
联系人: 戴君棉
网址:http://www.csfunds.com.cn
(四)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20层
电话:(010)82255818-263、288
传真:(010)82255981、82255982、82255983
联系人:银晓莉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601室
电话:(021)68889056、(021)68889206
传真:(021)68889156
联系人:冯岩
(3)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南营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1006号诺德中心8层GH单元
电话:(0755)88267980
传真:(0755)82022118
联系人:梁琪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010)66594859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靳晓杰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其他代销机构
其他代销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请见附件。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一座609-611室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一座609-611室
法定代表人:江山
电话:(010)65186980
传真:(010)65186981
经办律师:谢思敏、阎建国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沈家弄32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 Kent Watson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陈宇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四月
附件:
代销机构联系方式名录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联系人:靳晓杰
传真:010-66594853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银行网站:www.boc.cn
2)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电话:010-6759711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杨昕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传真:010-66415194
联系人:陈春林
客户服务电话:11185
网址:www.psbc.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077108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王楠
咨询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小宪
电话:010-65544291
联系人:金蕾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8)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安徽地区:96888;全国:400-8888-777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51)2634400-3612
联系人:李蔡
9)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1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50367888
传真:021-50366868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6
东方证券网站:www.dfzq.com.cn
12)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38-1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431)96688-0、(0431)509673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431)5680032
联系人:潘锴
电话:(0431)85096709
公司网址:www.nesc.cn
13)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6层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电话:(021)68761616-8125
传真:(021)68596077
联系人:罗芳
公司网址:www.tebon.com.cn
14)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6楼、7楼
法定代表人:范炎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10)82831662,(0510)8258816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10)82831589
联系人:袁丽萍
电话:(0510)82831662
公司网站:www.glsc.com.cn
15)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026
联系人:丁韶燕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
1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4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人:刘辰
联系电话:021-50818887-281
客户咨询电话:021-6882368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7)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111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松林路357号通贸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张同量
联系电话:(021)68405273
客户咨询电话:(021)68405392
公司网址:http://www.cnht.com.cn
1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余江
联系电话:(0755)82558009
客户咨询电话:(020)96210
公司网址:http://www.axzq.com.cn/
1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公司网站:www.gf.com.cn
2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69400
联系人:韩星宇
2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联系人:黄维琳
公司网址:www.sw2000.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