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920”资产 长源电力规模经营走捷径
2008年04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宏斌
⊙本报记者 王宏斌
长源电力今日公告,公司于日前与湖北省电力公司签署协议,以9100万元的价格收购其持有的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20%股权。汉新发电公司属于“920项目”所涉企业之一。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此前有关决定,国家电监会负责牵头组织实施920万千瓦发电权益资产变现工作(即“920项目”)。该项目涉及变现电厂38家,其中与长源电力有关的发电权益资产包括湖北省电力公司持有的汉新发电公司20%股权、以及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30.68%的股权。
据了解,由于“920项目资产”多为现役电厂,资产质量优良,因而能获得920项目所涉股权,被市场认为是相关公司一次重要的发展契机。由于在收购“920项目”资产之前,长源电力已是汉新发电和汉川发电两家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分别持有其35%和48%的股份,因此,作为第一大股东,长源电力自然享有“920项目”优先购买权。
此前,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两个项目股权收购总价不高于20300 万元(其中汉新发电9800 万元,汉川发电1.05亿元)的前提下,决策收购价格和协议谈判等有关问题,并负责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此番收购汉新发电的价格为9100万元,这一收购价格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及发改委的批准。
资料显示,汉新发电公司目前主要经营汉川电厂二期2台30万千瓦燃煤机组等。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净资产68859.4 万元,2007 年主营收入84195.4 万元,净利润1006.4 万元。
“920项目”另一权益资产即湖北省电力公司持有的汉川第一发电公司30.68%股权,何时能进入长源电力囊中,目前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