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08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建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全体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二OO七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二OO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须提请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二OO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须提请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二OO七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议案须提请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684,279.19元,按母公司净利润13,684,279.19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368,427.92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5,184,367.88元, 2007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500,219.15元。
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议:
1、公司2007年度的利润分配(按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预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公司2007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67,500,219.15元滚存至下一年度。
2、公司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2007年末总股本9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拟以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合计转增股本48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9600万股增加为14400万股,公司资本公积金由178,587,092.62元减少为130,587,092.62元。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二OO七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二OO七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编号为2007-012的公司公告。
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须提请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本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钢结构建筑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聚氨酯、岩棉复合板成套设备制造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为弥补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将 “新型钢结构建筑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剩余余额302.25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3.07%)、“聚氨酯、岩棉复合板成套设备制造项目”剩余余额416.50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8.41%)用于补充公司本部流动资金。
七、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进行调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进行了调整,内容如下表: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编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 2006年年报披露金额 | 修正金额 | 备注 |
① | ② | ③=①-② | |||
2006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现行会计准则) | 337,823,249.22 | 337,823,249.22 | - | ||
1 |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 747,746.59 | -316,889.91 | 1,064,636.50 | 注1 |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 -316,889.91 | 316,889.91 | 注1 | ||
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 | |||||
2 | 拟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3 | 因预计资产弃置费用应补提的以前年度折旧等 | ||||
4 |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辞退补偿 | ||||
5 | 股份支付 | ||||
6 |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重组义务 | ||||
7 | 企业合并 | ||||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商誉的账面价值 | |||||
根据新准则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 |||||
8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9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10 | 金融工具分拆增加的权益 | ||||
11 | 衍生金融工具 | ||||
12 | 所得税 | 3,435,576.42 | 5,265,239.94 | -1,829,663.52 | 注2 |
13 | 按照新会计准则调整的少数股东权益 | 41,342,043.10 | 41,370,458.88 | -28,415.78 | 注3 |
14 | 其他 | 28,415.78 | - | 28,415.78 | 注3 |
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 | 383,377,031.11 | 384,142,058.13 | -1,512,773.61 |
注1:修正金额系2006年年报披露中将2005年公司之子公司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合并湖北楚天精工液压件有限责任公司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的摊余金额316,889.91元作为股东权益的冲减数,根据相关准则的规定,该摊余金额不应冲减,故于本期修正。
修正金额还包括将本公司2004年通过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85.5%股权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2004年至2006年摊销数747,746.59元,按新企业会计准则追溯调整数。
注2:修正金额系2006年年报披露数中未予考虑的母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之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抵销及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抵销应冲减的递延所得税费用1,829,663.52元。
注3:修正金额系2006年年报披露中未予考虑的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而形成的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数130,029.17元,以及公司的子公司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合并湖北楚天精工液压件有限责任公司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的摊余金额316,889.91元的当期摊销数影响少数股东权益-158,444.95元,累计调减少数股东权益28,415.78元,同时调增归属于母公司的权益28,415.78元。
八、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二OO七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须提请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七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七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编号为2008-010的公司公告。
九、以7票赞成(4名关联董事金良顺先生、孙建江先生、邵志明先生、金越顺先生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OO八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本议案须提请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编号为2008-011的公司公告);
同意公司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OO八年度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有效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公司2008年度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不含税,不含本数),其中公司向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专用设备及配件的金额为不超过3,000万元,向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汽车底盘等零部件的金额为不超过2,000万元。
十、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李生校委员改由韩江南先生担任,该委员会主席由楼民先生改由韩江南先生担任,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2009年8月29日)止。本次改选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韩江南先生、楼民先生、朱杭先生组成。
十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十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0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二OO八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须提请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OO七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编号为2008-014的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2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8-009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8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08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陶海青先生委托监事周燕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周燕女士主持,全体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二OO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二OO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须以董事会名义提请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二OO七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议案须以董事会名义提请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二OO七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须以董事会名义提请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监事对董事会编制的2007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后,一致认为:
(1)、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0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二OO七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须以董事会名义提请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本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钢结构建筑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聚氨酯、岩棉复合板成套设备制造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为弥补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将 “新型钢结构建筑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剩余余额302.25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3.07%)、“聚氨酯、岩棉复合板成套设备制造项目”剩余余额416.50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8.41%)用于补充公司本部流动资金。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OO八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本议案须以董事会名义提请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通过不断的建立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2007 年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行的相应整改、提高,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和关键环节中得到充分有效的执行和实施,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目前,公司正处于较快的发展期,经营规模的扩大对公司内部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议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的逐步完善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自身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快速地发展。
9、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陶海青先生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同意提名马寒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本议案须提请2007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8年4月12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马寒萍,女,身份证号码为330602650625002,中国国籍,现年43岁,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85年至1993年4月先后在绍兴师专、绍兴中等专业学校任教;1993年4月至1996年1月任绍兴千马时装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1996年2月至2003年12月任浙江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4年1月至今任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马寒萍女士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精功集团有限公司0.73%的股份, 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8-011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关联交易 类 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预计总金额(万元) | 上年总金额(万元) |
1 | 产品销售 | 专用设备及配件 | 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3,000 | 695.67 |
2 | 材料采购 | 汽车底盘等零部件 | 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2,000 | 981.15 |
合 计 | 5,000 | 1,676.82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根据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08年1月11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621000021298),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住所:绍兴县柯桥柯西工业园区鉴湖路1809号;法定代表人:金良顺。经营范围:机、电、液一体化机械设备及零部件、汽车零配件的开发、制造和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经销: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轻纺原料;经销:汽车(不含小轿车);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证生产、经营)。截止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7,976.82万元,净资产28,282.13万元, 净利润1,625.86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所控股的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均系生产经营所需。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公司2007年度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产品销售金额为695.67万元,材料采购金额为981.15万元,合计1,676.82万元;2008年度全年预计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不含税,不含本数),其中公司向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专用设备及配件的金额为不超过3,000万元,向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汽车底盘等零部件的金额为不超过2,0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依据
上述关联销售涉及的标的为公司生产的产品,关联采购为生产所需的零部件,交易各方的成交价格均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产品销售
(1)交易目的及原因
公司向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出售专用设备及配件,属公司正常销售行为。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产品的下游企业,因生产经营所需将可能在2008年度继续向公司采购相关产品;故预计公司2008年度将继续与其存在上述关联交易。
(2)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中涉及的产品与公司提供给非关联企业的产品均为正常生产流程形成的产品,将继续采用市场定价的统一原则进行,以体现公允性的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此类交易将增加公司2008年度的业务收入,相应产生一定的经营利润。公司由此与关联方签署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将促进交易各方的规范,从而进一步促进本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材料采购
公司向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汽车底盘等零部件,是为了保证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属于公司正常采购行为。公司同样采取市场询价和比较的原则进行相应的采购,以保证交易公允,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此类交易将增加公司的存货,以满足公司生产所需。
公司由此与关联方签署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将促进交易各方的规范,从而进一步促进本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材料供应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李生校先生、蔡乐平先生、楼民先生、韩江南先生对该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发表了以下意见:同意将《关于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OO八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生校先生、蔡乐平先生、楼民先生、韩江南先生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上述关联交易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将促进双方交易的规范。
2、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在取得独立董事的同意下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讨论,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金良顺先生、孙建江先生、邵志明先生、金越顺先生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将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联交易协议(草案)
3、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意见;
4、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2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8-012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二○○七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61号文核准,通过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人民币7.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3,16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2,081.14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04年6月15日到位,并经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东会验[2004]第80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0,136.51万元(含先期投入),本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23.57万元,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860.0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21.0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制订了《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予以实施。办法中规定:公司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随时接受公司保荐机构等的监督。公司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绍兴县万商支行、交通银行绍兴分行中国轻纺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在杭州市商业银行益乐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项目之一工程机械钢结构臂架技改项目经公司二○○四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同意改由其具体实施),并于2005年2月前与保荐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募集资金托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款管理的三方协议,约定三方共同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08年3月,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在二○○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后予以实施。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中有通知存款1,200万元,专用账户有余款21.06万元,合计1,221.06万元。其中:通知存款包括中国农业银行绍兴柯桥支行3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绍兴杨汛桥支行400万元和杭州市商业银行益乐支行5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包括中国农业银行绍兴万商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25万元,交通银行绍兴分行中国轻纺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50万元,杭州市商业银行益乐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31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2,081.1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23.5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860.0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注1]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1、新型钢结构建筑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9860 | 9860 | 9860 | 112.33 | 9557.75 | 302.25 | 96.93 | 2007年10月 | 655.44 | 是 | 否 | |
2、聚氨酯、岩棉复合板成套设备制造项目 | 否 | 4950 | 4950 | 4950 | 104.65 | 4533.50 | 416.50 | 91.59 | 2007年10月 | 76.99 | 否 | 否 | |
3、引进关键设备生产工程机械钢结构臂架技改项目 | 是 | 4980 | 4980 | 4980 | 506.59 | 4477.69 | 502.31 | 89.91 | 2007年10月 | 26.92 | 否 | 否 | |
4、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291.14 | 2291.14 | 2291.14 | — | 2291.14 | 0 | 100 | 2004年12月 | — | 是 | 否 | |
合 计 | — | 22081.14 | 22081.14 | 22081.14 | 723.57 | 20860.08 | 1221.06 | 94.47 | — | 759.35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注2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注3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注3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注4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注5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注6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注7 |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系募集资金项目产生的利润总额。由于募集资金项目未独立核算,相关收益无法单独核算,根据财务核算的募集资金项目毛利,并对相关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以全部产品的收入为权重进行分摊得出。
注2、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既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项目投资进度基本达到了既定的目标,各募集资金项目的主导产品也相继开发成功,其主要技术性能均达到了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并取得“钢结构檩条互换装置”、“落水管内撑式咬合成型装置”、“箱形柱翻转升降装置”、“新型润滑系统结构”等多项国家专利。上述产品也成功推向市场,聚氨酯复合板生产线、自动互换C/Z檩条成型机等募集资金项目主导产品相继实现了出口销售,国内也拥有了稳定的客户群。
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了公司整体产业结构及主导产品的技术含量,主导产品聚氨酯复合板生产线、自动互换C/Z檩条成型机、型材弯圆机、彩钢落水管成型机、隐藏式瓦楞板复合机等先后获得了“国家重点新产品”、“浙江省高新技术产品”、“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等荣誉称号,加快了公司现有产品的升级换代,保证了公司在新型建筑、建材专用设备的国内领先地位。
同时,上述募集资金项目随着主导产品的陆续投产也均实现了一定的收益。但是,各募集资金项目实现收益与招股说明书的预计达产年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原因在于:新型钢结构建筑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聚氨酯、岩棉复合板成套设备制造项目和引进关键设备生产工程机械钢结构臂架技改项目均属于与建筑业、房地产业密切相关的投资项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到位后,由于持续面临国家宏观调控、固定资产投资结构性调压、信贷政策收紧以及市场竞争激烈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产品的市场拓展受到了较大的影响,达产时间与经营目标也不得不延后。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努力进行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能力和市场目标的调整,一方面针对国内相关设备需求被抑制的现状,有效开拓海外市场和国内新兴市场,积极与美国博来百瑞集团(THE BRADBURY GROUP)、意大利赛普(SAIP)公司、芬兰FORMIA公司等国际知名公司开展技贸和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拓展募集资金项目产品的市场广度与深度;另一方面,公司也根据市场的情况变化,不断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继续提升现有募集资金项目产品的性能,并积极开展了产品的模块化设计和主要部件国产化配套的工作,努力降低产品开发和经营成本,提升产品竞争能力,争取为今后达到良好的经济效益目标打下基础。
注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业务布局的规划,为避免重复建设,有效利用募集资金,进一步整合公司内部资源,经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审议和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通过对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方式将募集资金项目之一“引进关键设备生产工程机械钢结构臂架技改项目”改由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的募集资金4,980万元全部投入到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地点由公司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县柯西工业区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事宜请查阅于2004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网站刊登的编号为2004-12的公司公告)。
注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02年5月15日,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型钢结构建筑成套设备技改项目》进行首期投资的议案,决定根据企业发展及实际情况需要,同意公司利用银行贷款,对该项目进行首期投资1,000万元,主要用于厂房建设及项目实施所必须购置的部分设备。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上述先期投入的1,000.76万元已转由募集资金承担。
新型钢结构建筑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先期投入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项 目 | 2002年 | 2003年 | 合计 |
新型钢结构建筑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 90.09 | 910.67 | 1,000.76 |
(2)引进关键设备生产工程机械钢结构臂架技改项目, 于收购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股权后、公司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变更前的2004年9月投入807.24万元。
注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充分发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前提下,经公司2004年11月28日召开的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将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在六个月内根据流动资金实际情况及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调剂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经公司2005年5月28日召开的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决定继续将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05年5月28日至2005年11月27日。到期后,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的部分全部返还。
注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21.06万元。其中,公司本部实施的新型钢结构建筑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和聚氨酯、岩棉复合板成套设备制造项目投资已经结束,新型钢结构建筑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尚有余额302.25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3.07%),聚氨酯、岩棉复合板成套设备制造项目尚有余额416.50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8.41%),将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具体用途。而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存在募集资金项目的工程款从非募集资金账户先行列支的情况,其募集资金余额502.31万元将继续投入项目的使用。
注7、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招股说明书》披露使用情况对照
单位:万元
项 目 | 招股书披露 使用 | 截止2007年末累计使用 | |
新型钢结构建筑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 工程 | 2,452.50 | 5,456.09 |
设备 | 5,047.50 | 1,490.47 | |
铺底流动资金 | 2,360.00 | 2,611.19 | |
小计 | 9,860.00 | 9,557.75 | |
聚氨酯、岩棉复合板成套设备制造项目 | 工程 | 4,037.39 | 2,125.33 |
设备 | 913.42 | ||
铺底流动资金 | 912.61 | 1494.75 | |
小计 | 4,950.00 | 4,533.50 | |
引进关键设备生产工程机械钢结构臂架技改项目 | 工程 | 4,187.38 | 2,969.07 |
设备 | 515.48 | ||
铺底流动资金 | 792.62 | 993.14 | |
小计 | 4,980.00 | 4,477.69 |
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过程中,有效利用企业良好的采购协作信用和现有成熟的采购供应网络,通过推行部件协作采购,实现了产品集成装配,有效发挥了社会资源优势,从而相应调减了募集资金项目设备采购的投入。同时,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积极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根据企业长远发展规划和募集资金项目的现实需求,公司本部以及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逐步加大了工程建设的投资力度。公司本部将原由自筹资金承担的行政办公楼改为公司行政部门和募集资金项目的销售、技术、管理部门共同使用,从而进一步界定了公司本部的管理中心区域,以此推动公司本部募集资金项目的产业化进程;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新建办公研发楼也改由自筹资金与募集资金共同承担,以推动其新产品的研发进程和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投入力度,有效实施募集资金主导产品关键部件的国产化进程。
(2)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归还与募集资金项目无关的贷款及用募集资金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等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在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过程中,由于存在募集资金项目的工程设备款从非募集资金账户先行列支等情形,相应导致了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存单形式存储的募集资金到期后部分直接偿还了代垫款项。同时,公司受银行存款业务的影响,曾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存单的形式存放于非募集资金专管账户银行;但上述情形未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产生实质性影响。
2007年度,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8-013
关于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对外担保情况等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07年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07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遵守证监发字[2003]56号、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的规定,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发现其他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还为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按揭销售模式的担保,具体如下:
(1)、根据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与武汉市商业银行民族路支行签订的《工程设备按揭三方合作协议》,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为武汉市商业银行民族路支行对协议期限内向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工程设备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期限不超过2年、单户金额不超过所购设备价格70%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
截止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为客户购买工程设备按揭贷款担保金额为329万元,担保余额为291万元。
(2)、根据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与杭州市商业银行益乐支行签订的《合作协议书》,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为杭州市商业银行益乐支行对经过其认可的具备贷款条件的杭州市内企业向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购买工程机械车辆发放的期限不超过两年、最高六成的按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止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为客户购买工程设备按揭贷款担保金额为2184.5万元,担保余额为1647万元。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
4、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1938万元,占公司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78%;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12523.60万元(其中,为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6527.60万元,为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4058万元),占公司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7.36%,不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的情况。
5、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时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如实提供了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信息披露准确、完整,担保风险已充分揭示。
6、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存在“证监发字[2003]56号”、“证监发[2005]120号”文、《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07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0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2007年度公司能严格按照制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有关考核激励规定执行,考核激励制度的制定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三、关于公司2007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07]205号)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07年度虽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公司2007年度虽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对股份公司的全体股东是有利的,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续聘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担任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及2004年-2007年年报的审计过程中,坚持公允、客观的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意续聘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0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李生校、蔡乐平、楼民、韩江南
2008年4月10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8-014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七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8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OO七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时间、地点及召开方式为:
1、会议时间:2008年5月6日上午10:00时开始,会议时间为一天。
2、会议地点:浙江绍兴柯桥柯西工业区鉴湖路180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二OO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二OO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二OO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二OO七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审议《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审议《二OO七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关于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OO八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二OO八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改选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出席对象
截止2008年4月28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8年4月29日至4月30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
2、登记方式:(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以2008年4月30日16:3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绍兴柯桥柯西工业区鉴湖路1809号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伟明 夏青华
联系电话:0575-84138692
传真:0575-84886600
邮编:312030。
五、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2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 否( )
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指示:
序号 | 表决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审议《二OO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审议《二OO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审议《二OO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 | 审议《二OO七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
5 | 审议《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6 | 审议《二OO七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7 | 审议《关于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OO八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 |||
8 | 审议《关于续聘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二OO八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9 | 审议《关于改选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 天
注: 1、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X”;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8-015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0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二OO七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二OO七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编号为2008-010的公司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及《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于2008年4月17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07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孙建江先生、独立董事李生校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黄伟明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夏青华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