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11日上午在西单商场五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2人,代表股份138,760,2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87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秀玲女士因故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公司副董事长郝建中先生代为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付艳律师、章秋琼律师到会见证,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所有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38,760,229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数的100 %;不同意: 0 股;弃权: 0股。
(二) 审议并通过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38,760,229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数的100 %;不同意: 0 股;弃权: 0股。
(三) 审议并通过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及2008年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138,760,229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数的100 %;不同意: 0 股;弃权: 0股。
(四) 审议并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7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33,056,235.84元,净利润 16,940,050.64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调整前年初未分配利润-134,889,407.30元,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72,171,655.34元,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207,061,062.64元, 2007年当期冲回盈余公积9,530,516.81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80,590,495.19元。
2007年因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 138,760,229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数的100 %;不同意: 0 股;弃权: 0股。
(五) 审议并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2007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 138,760,229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数的100 %;不同意: 0 股;弃权: 0股。
(六) 审议并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38,760,229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数的100 %;不同意: 0 股;弃权: 0股。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北京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138,760,2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数的100 %;不同意: 0 股;弃权: 0股。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08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同意: 138,760,2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数的100 %;不同意: 0 股;弃权: 0股。
支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审计费用123万元。
同意: 138,760,2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数的100 %;不同意: 0 股;弃权: 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付艳律师、章秋琼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