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4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4月11日以信函通讯方式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会签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高管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拟聘任彭志军先生、马伟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7票,反对0票。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1日
附件:个人简历
彭志军 男,1963年出生,工商硕士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师,会计师职称。历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湘西自治州财政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家界市财政局企业财务科科长;张家界市财政信托公司总经理;湖南省财政厅工交处组长;长沙建设集团十公司总经理;湖南汇通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湖南麓谷医药董事长。彭志军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马伟华 男,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2003年毕业于新疆大学,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库尔勒汇通银泉水务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综合管理部副经理、董事长秘书;新疆汇通置业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马伟华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08-010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