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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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8.5股
●●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17日
●●除权日:2008年4月18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数量:544,363,858股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4月21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08年4月1日,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08年4月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转增股本方案
2007年度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963,967,7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5股,共计转增819,372,582股,资本公积金结余为454,900.53元,结转至下一年度。转增后的总股本增加到1,783,340,326股。
三、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4月17日,除权日为2008年4月18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08年4月21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8年4月1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办法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转增比例自动计入股东账户。转增股本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1股,直至实际转增股份总数与本次转增股份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2008年4月18日,转增股本即按照登记公司的有关规定将所分派股份直接计入股东帐户。
2、未办妥指定交易的投资者,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 待办理完全指定交易手续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取得转增股份。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序号 | 项目 | 变动前股本 | 本次转增股本 | 变动后股本 |
1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323,539,676 | 275,008,724 | 598,548,400 |
2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640,428,068 | 544,363,858 | 1,184,791,926 |
3 | 股份合计 | 963,967,744 | 819,372,582 | 1,783,340,326 |
七、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1,783,340,326股摊薄计算,公司2007年度每股收益为0.0887元。
八、咨询联系办法
1、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马嘶桥
2、地点:证券投资部
3、电话:0510-86121688
传真:0510-86121688
九、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