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限售流通股份解冻的公告
2008年04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746 公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08-012
关于部分限售流通股份解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年3月27日作出(2007)苏民二初字第0018号民事裁定,并于2007年4月4日依法冻结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B880074053证券帐户下持有的我公司限售流通股53905997股。
我公司于2008年4月10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苏民二初字第0018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称:因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撤回起诉,解除对被告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652万元或被告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值股权的财产保全措施。
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咨询和了解,上述冻结股权已经于2008年4月4日自然解冻。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