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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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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案逾600万 原始股中介佰瑞公司被判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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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案逾600万 原始股中介佰瑞公司被判非法经营罪
    2008年04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李鸿光
      曾公开出售西安天星生物、陕西世明科技、哈尔滨美华生物等原始股

      ⊙李鸿光

      

      上海佰瑞产权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瑞公司)法定代表、股东及业务主管超越公司经营范围,擅自经营一级半市场股票交易,金额高达600余万元,涉嫌犯罪,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起诉。近日,上海静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追究佰瑞公司法定代表人胡世礼、公司股东陈栋、葛建、张怡的刑事责任。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胡世礼于2004年5月收购佰瑞公司(该公司于2006年12月注销),并任佰瑞公司法定代表人。2005年1月,胡世礼招募了陈栋、尤凯等人在没有经营证券业务资格的情况下,以佰瑞公司名义向社会公开出售“西安天星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世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美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

      法庭上,胡世礼及辩护人提出佰瑞公司具有合法的产权经纪资质,股权不属于证券范畴,不在证监会管辖范围内。佰瑞公司所进行的是股权转让而非证券经营活动,法律并未禁止股权转让行为,且被告人主观上并不明知该行为属于非法经营活动,因此,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其余被告人陈栋、尤凯、葛建、张怡及辩护人则称,被告人并不明知股权转让行为系非法经营活动,且该案件应属于单位犯罪,自然人被告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对较小,案发后被告人退还了全部非法所得,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经审理查明,佰瑞公司是一家具有产权经纪、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资质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胡世礼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的一切业务活动。自2005年1月起,胡世礼、陈栋和尤凯等人在无权经营证券业务的情况下,通过招募员工随机拨打电话,以佰瑞公司名义向社会公开溢价销售未上市的“西安天星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世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美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截至2006年4月,胡世礼等人以佰瑞公司名义先后以每股人民币2.85元至4.2元不等的价格向上海市70多位市民销售上述单位股权近180余万股,非法经营额达人民币500余万元。

      此外,胡世礼还伙同葛建、张怡设立佰瑞公司分部,采用上述手法,于2004年11月至2005年6月间,以每股人民币3.9元至4.2元不等的价格向社会公开销售“西安天星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近30余万股,非法经营额达人民币100余万元。

      法院认为,胡世礼等被告人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以佰瑞公司的名义非法代理销售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该行为已构成了非法经营罪。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表现形式就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股份数的凭证,股票作为股权的具体表现形式包含在证券的范畴之内。胡世礼等所代理销售的股权凭证上分别记载了公司名称、编号、持股数量、股东姓名及代码等内容,将股权股票化,符合《公司法》对股票的界定。其虽未上市但从根本性质上而言应认定为股票,属于证券之一。股权转让必须进行整体托管,不允许拆细向社会公众销售。但胡世礼等人则将股权拆细向社会不特定公众进行销售,属于变相公开发行股票。依据国务院证券委《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公开发行的股票应当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胡世礼等人在无证券经纪资格的情况下,未经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从事代理转让、销售股票行为,属于《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应认定为未经批准并领取证券业务许可证,变相擅自经营证券业务。

      此外,胡世礼等人以佰瑞公司名义,从出让方取得股权后加价经销,在实际交易中并未如实告知受让人实际价格,而是直接以溢价作为转让价与受让人签订合同,这种交易行为也严重违反了《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况且早在1998年,国务院办公厅就转发了证监会《关于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明确将产权拆为标准单位交易的拆细交易和非上市公司股票、股权证等股权类证券的交易活动定性为“场外非法股票交易”。因此胡世礼等人的行为完全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所规定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情形。

      法院从庭审中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表明,胡世礼等5人均有从事产权或者证券咨询业务的经历,且有部分被告人还具有相关资格,属应当知道经营证券业务要取得证券经营许可证方可进行。考虑到佰瑞公司已在2006年12月注销,在查清胡世礼等人的犯罪数额、情节、性质和对社会危害后果后,法院依法分别作出了不同的判决。

      (文中除胡世礼外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