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质疑 鱼跃医疗一一澄清“造假门”
2008年04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胡义伟
⊙本报记者 胡义伟
针对近期市场存在的一些对公司制氧机销售数据、财务数据、有关应收款等“造假门”以及相关诉讼的质疑,鱼跃医疗今日刊登了澄清公告,就上述事项做出了澄清和解释。
关于制氧机销售数据,公告称招股说明书中相关数据与保荐意见书中相关数据不一致,主要是由于计算时的尾差和前后计算口径不同所致,这些数据是在公司对招股说明书进行最后检查时进行的修改,保荐机构由于工作疏忽最终遗漏了对发行保荐书中对应数据的修改。而对于鱼跃医疗向财政部提供相关数据与招股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况,公司表示主要是由于计量单位、产品分类和型号等统计口径不同造成的。
公告中,公司对在2005年至2007年未依法缴纳税款,可能存在偷逃税款的质疑予以了否认,表示公司在此期间均按照税法规定和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偷逃相关税款的情形。
在应收款方面,公司表示,当时支付给丹阳通泰的4000万元款项实际是用于土地竞标的保证金,并未被丹阳通泰所使用,因此,决定将支付给丹阳通泰用于土地竞标的款项权利以原价(即4000万元)转给和美置业,由和美置业继续与丹阳通泰合作进行土地竞标和房地产开发,和美置业已陆续将上述款项归还,截至2007年5月31日,公司已全部收回上述款项。
此外,鱼跃医疗还在公告中表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07年5月17日对公司与北京亚奥诉讼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北京亚奥上诉,公司与北京亚奥的相关民事诉讼至此已完结。至于有媒体报道“北京亚奥于2007年10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事宜,公司称至今尚未接到法院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