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督察局官员: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
2008年04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于祥明
⊙本报记者 于祥明
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北京市也存在这类问题,政府已对这类问题展开调查。昨天,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局长樊志全,在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果发布会上明确表示,针对某些典型性案件进行了处理。
据介绍,截至3月10日,北京市政府清理出1283件案件,占地面积为5.7万多亩。立案1017件,结案173件。其中“以租代征”的违规违法用地是656宗,面积是20015亩,“未批先用”627宗,面积是37280亩。拆除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拆除的面积是20.5万平方米,没收的地上建筑物以及其他设施是29.1万平方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有45宗,面积是1752亩,现在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的是4人,党纪政绩处分的是1人,移交司法机关的是2人。
“北京市确定了两个重点地区、6个典型案件,目前正在处理过程中。北京市的两个重点地区分别是大兴黄村,52宗,1190亩;昌平区马池口镇,39宗,面积1073亩。”樊志全表示。
对于北京小产权房的问题,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局长樊志全重申,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我比较赞同一些专家、学者的说法,小产权房就是无产权房,在建设过程中没有经过批准手续,不会受到法律保护。”樊志全说。他透露,百日行动发现北京市也存在小产权这类问题,政府已对这类问题展开调查,并针对房山、通州典型性案件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