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08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8年4月14日在公司总部综合技术大楼十二楼会议室现场如期召开。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及董事代理人9人,公司监事会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晓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当前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市场情况,确定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年息1.0%、第二年年息1.2%、第三年年息1.6%、第四年年息2.0%、第五年年息2.4%、第六年年息2.8%。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当前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市场情况,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确定为以公布募集说明书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的较高者为基准上浮2%。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赎回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当前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市场情况,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的到期赎回价格确定为110元(含当期利息)。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以下账户确定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户 名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柳州市河西支行 | 2105 4090 1930 0010 949 |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柳州和平路支行 | 4500 1623 7670 5070 0319 |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柳州立新支行 | 1051 0104 0009 300 |
柳州柳工挖掘机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柳州和平路支行 | 4500 1623 7670 5070 0371 |
江阴柳工道路机械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江阴支行 | 8201 4727 2908 0960 01 |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议案》。
公司将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完成后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发行的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