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股权拍卖的法院裁定公告
2008年04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556 股票简称:ST北生 编号:临2008—024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拍卖的法院裁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北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广东铭兴拍卖有限公司、广东中旺拍卖有限公司受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于2008年3月17日公开拍卖广西北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部分限售流通股14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03,687,468股的4.6%),最终由吴鸣霄以7400万元拍得,相当于每股做价5.2857元。现经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穗中法执字第437号裁定,将广西北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北生药业”(证券代码:600556)1400万股限售流通股过户给买受人吴鸣霄(身份证号码:310107196904052816)。公司将对上述股份的过户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