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8年04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08-010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会。
1.4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吴天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邦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志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 | 652,371,320.32 | 623,956,451.94 | 4.5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288,392,568.18 | 296,652,279.17 | -2.78% |
股本 | 68,500,000.00 | 68,500,000.00 | 0.00% |
每股净资产 | 4.21 | 4.33 | -2.77%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 | 141,279,732.74 | 33,159,791.44 | 326.06% |
净利润 | -8,259,710.99 | -6,096,351.47 | -35.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293,265.41 | -32,552,900.86 | -8.31%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52 | -0.48 | -8.33% |
基本每股收益 | -0.12 | -0.12 | |
稀释每股收益 | -0.12 | -0.12 | |
净资产收益率 | -2.86% | -2.32% | -0.5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2.84% | -2.24% | -0.6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营业外收入 | 193,381.08 | ||
营业外支出 | -251,910.68 | ||
合计 | -58,529.6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6,614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56,80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巴黎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799,98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五组合 | 573,853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和平 | 380,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劳根荣 | 241,305 | 人民币普通股 |
树人木业(深圳)有限公司 | 211,889 | 人民币普通股 |
沈璐 | 114,184 | 人民币普通股 |
徐海洲 | 103,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岩 | 100,09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发起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9、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了35.49%,主要系本期新增饲料公司业务尚处淡季,其效益尚未完全体现,部分公司因雨雪天气原因预期效益受到影响,实现的利润尚不足以抵消投入的营销、研发、管理等相关费用所致。 1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了34.39%,主要系支付土地出让金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07年8月24日,公司(作为“原告”)因南京天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天邦”)股权纠纷事项,将江苏省农业科学院、自然人张小飞和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作为“被告一”、“被告二”和“第三人”,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公司有权回购被告方在南京天邦所持有的50%股权;请求判定公司已经履行了回购股权的义务,将涉诉股权判归公司所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8月29依法作出了编号为“(2007)宁民二初字第 239 号之一”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被告张小飞持有的南京天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的股权”。目前,该股权已被查封,案件正在审理中。公司将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该事项的后续进展事宜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邦辉和吴天星,自然人股东张志祥为张邦辉的侄子,上述三人承诺:“自宁波天邦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本次发行前的宁波天邦股份,也不由宁波天邦回购所持有的股份。”上市时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陈能兴、张炳良、马丰利、周卫东、卢邦杰、陆长荣)承诺:“自宁波天邦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宁波天邦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宁波天邦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宁波天邦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宁波天邦股份。”公司其他股东(戚亮、沈紫平、周立明、姜建成、苏江、徐新芳)承诺:“自宁波天邦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本次发行前的宁波天邦股份,也不由宁波天邦回购该部分股份。”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
3.4 对200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200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30%以上 | |
增长30%-60% | ||
2007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775,471.63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随着销售旺季来临,公司饲料主业产销规模及效益将逐渐显现,同时,去年新建项目、购并子公司盈利状况也将有较大提高,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将得以快速增长。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