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集团主营业务整体上市方案披露
2008年04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彭友
⊙本报记者 彭友
华侨城A今日公告称,公司董事会近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侨城集团公司签署国有产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华侨城集团签署《国有产权转让协议》。
协议约定:华侨城集团将其持有的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华侨城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和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等13家下属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华侨城A,实现华侨城集团主营业务整体上市。
定价方面,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0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华侨城集团本次拟转让的13家标的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该评估报告待国务院国资委备案。本次交易的价格最终将以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确认的评估值为基准。
去年11月7日,华侨城披露,华侨城集团与公司正在积极研究华侨城集团主营业务整合上市的具体操作方案,开展有关审计评估工作。
华侨城集团公司曾在华侨城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表示:“华侨城集团计划在华侨城A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通过华侨城A这一资本平台,积极推进华侨城集团的主营业务整合上市工作。”
华侨城监事会主席、华侨城集团公司副总裁董亚平此前表示,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集团力争在今年8至10月完成该项工作。
董亚平称,华侨城集团整体上市对华侨城的未来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不仅可以实现华侨城集团旗下资源的有效整合,改善华侨城现有的资本结构,为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提供强劲的动力;还将减少华侨城的关联交易,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同时也有利于提升华侨城的总市值,保障公司股东与投资者利益。
据悉,此次还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证券。华侨城表示,待国务院国资委完成对本次资产评估报告的备案并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董事会将对本次转让的最终交易价格和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