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兰光年报遭遇无法表示意见
2008年04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初一
⊙本报记者 初一
SST兰光今日公布的年报遭遇无法表示意见。这是继S*ST鑫安、S*ST盛润之后,对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出具的第三份无法表示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
导致注册会计师对SST兰光年报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有三。其一为大股东占款,SST兰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截至2006 年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为46278.63 万元,控股股东2007 年内提出的重组事项因各种原因未能得以实施,至今未形成通过资产重组实施清欠和股改的方案。其二为对预计负债的计提,SST兰光为陕西省教育活动中心向建行深圳市分行的贷款8320.44 万元提供担保,深圳市中院已作出相应判决,SST兰光对该担保事项仅计提5600.00 万元预计损失。其三为持续经营能力。
SST兰光2007年度亏损10858万元,每股亏损0.6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