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债务重组工作的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银行达成债务和解协议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2008年4月10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甲方)、本公司(乙方)及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丙方)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三方就乙方为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甲方的2,479万元贷款(原担保总金额为2,500万元,涉诉本金为2,459.5万元)承担的担保责任事宜达成和解:甲方同意在丙方依据协议代乙方支付和解对价后及时解除乙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保留就指定债权对原主债务人及其他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权利;甲方负责申请解除对乙方资产的司法冻结和资产质押;丙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其代为支付的和解对价,有关丙、乙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由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在各方签署,且丙方提出的乙方股改方案获得乙方股东会议通过后生效,如在最后一方签订日起三个月内仍无法达到生效条件,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二、2008年4月11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甲方)、本公司(乙方)及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丙方)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三方已就乙方为上海国光瓷业有限公司在甲方的776万元贷款(原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涉诉本金为1,000万元)承担的担保责任事宜达成和解:甲方同意在丙方依据协议代乙方支付和解对价后及时解除乙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保留就指定债权对原主债务人及其他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权利;甲方负责申请解除对乙方资产的司法冻结和资产质押;丙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其代为支付的和解对价,有关丙、乙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由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在各方签署,且丙方提出的乙方股改方案获得乙方股东会议通过后生效,如在最后一方签订日起三个月内仍无法达到生效条件,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目前,本公司已与八家债权银行达成《债务和解协议》,因债务人还款自动解除了一笔担保,共涉及担保本金16,270万元。截至2008年4月15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本金余额为23,485.5万元(不含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担保2,288万元),且均已涉诉。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正在与其他涉及公司或有负债的债权银行进行谈判,鉴于涉及债权银行众多,银行内部审批流程等原因,上述工作仍将持续一段时间,有关债务重组谈判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