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08年04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 2008-18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2,141,473,690股,占公司总股本75.89%,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温州瓯海支行667万股。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并予以冻结。同时新湖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解除了质押给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20240万股股权。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将其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13165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66%)。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