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4月14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景树森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各项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7年实现税后净利润5,792,578.15元,加上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316,368,807.60元,2007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322,161,385.75元。
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从公司发展实际和股东的长远利益考虑,2007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07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事业的稳定发展及股东长远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此预案需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要求追溯调整的项目在相关的会计年度进行追溯调整:累计追溯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2007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调增了2007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406,575.48元,其中资本公积调减3,342,686.12元,盈余公积调减33,302,308.51元,未分配利润调增37,051,570.11元。
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对子公司投资由权益法变更为成本法核算,母公司冲回原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累计追溯调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07年期初所有者权益,共调减期初股东权益合计165,996,300.84元 其中资本公积调减96,276,667.48元,盈余公积调减12,322,463.87元,未分配利润调减57,397,169.49元。
九、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推荐,决定续聘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为2008年度公司的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授权公司总经理与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商谈年度审计费用,报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富龙热电 公告编号:2008-11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4月14日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国兴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各项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7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六.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七.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八. 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
九.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要求追溯调整的项目在相关的会计年度进行追溯调整:累计追溯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2007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调增了2007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406,575.48元,其中资本公积调减3,342,686.12元,盈余公积调减33,302,308.51元,未分配利润调增37,051,570.11元。
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对子公司投资由权益法变更为成本法核算,母公司冲回原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累计追溯调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07年期初所有者权益,共调减期初股东权益合计165,996,300.84元 其中资本公积调减96,276,667.48元,盈余公积调减12,322,463.87元,未分配利润调减57,397,169.49元。
十. 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用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一. 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大地基础 公告编号:2008-12
关于召开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5月9日(星期五)上午9时;
2.召开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西站大街八号公司会议室;
3.召 集 人: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8年4月28日(星期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亦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聘用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帐户,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委托出席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08年5月7日至5月8日(上午9:00-下午4: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西站大街八号
邮政编码:024005
联系电话:(0476)2216683 2216690
传 真:(0476)2216691
联 系 人:寇显强、张旭东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有效期: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富龙热电 公告编号:2008-13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正处于重组期,原定于2008年4月16日披露的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不能如期披露。经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披露日期变更为2008年4月25日。
特此公告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以及《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编制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内蒙古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监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及相关会议。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公司总经理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五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六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年报中就年度内公司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九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十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有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涉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二条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消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十三条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公司信息披露编制工作基础,加强公司董事会对财务报告编制的监控,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与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会需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第七条 在向董事会提交财务报告的同时,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审计委员会形成的上述文件应在公司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第八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为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工作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九条 本工作规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十条 本工作规程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关于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华连内审字(2008)116-1号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了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7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2007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07年度的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08年4月10日出具了华连内审字(2008)116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情况表”),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以下事项:
1、控股子公司赤峰富龙路桥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赤峰分行红山支行签定了贷款合同,贷款原始金额为33,500万元人民币,为长期借款,已归还金额为800万元,截止2007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为32,700万元,由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控股子公司赤峰富龙路桥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赤峰分行喀旗支行签定了贷款合同,贷款原始金额为20,500万元人民币,为长期借款,已归还金额为1,899万元,截止2007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为18,601万元,由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3、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赤峰分行签定了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为长期借款,由赤峰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4、赤峰富龙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赤峰市松山支行签定了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由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5、控股子公司赤峰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为赤峰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所审计贵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贵公司实施2007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情况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了解贵公司200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会计报表一并阅读。
特此报告!
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 大连
2008年4月10日
200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单位名称: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金占用方类别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07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07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占用资金利息) | 2007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 | 2007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07年度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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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 | - | -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赤峰富龙非金属材料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54.16 | - | 154.16 | - | 往来款项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154.16 | - | 154.16 | - | ||||||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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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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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54.16 | - | 154.16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