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科技披露所涉国际仲裁结果
2008年04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实习生 吴晓婧
⊙实习生 吴晓婧
中天科技今日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书驳回日本信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的申请,不予承认日本商事仲裁协会东京04-05号仲裁裁决;案件受理费由信越化工负担。
据悉,该国际仲裁事项始于2004年4月12日中天科技与信越化工的《长期销售和采购协议》合同纠纷,当时信越化工向日本商事仲裁协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中天科技向其支付15.2亿日元的巨额赔偿。2006年2月23日,日本商事仲裁协会作出东京04-05号仲裁裁决,裁决中天科技需给付信越化工15.2亿日元。2006年5月29日,信越化工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