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际仲裁事项仲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4年4月12日,因本公司与日本信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信越化工”)的《长期销售和采购协议》合同纠纷,信越化工向日本商事仲裁协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本公司向信越化工支付15.2亿日元的巨额赔偿。2006年2月23日,日本商事仲裁协会作出东京04-05号仲裁裁决(以下简称“仲裁裁决”),裁决本公司需给付信越化工15.2亿日元。2006年5月29日,信越化工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仲裁裁决。(详见2005年9月2日本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公告》,2006年3月8日本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国际仲裁进展情况的公告》)
近日,本公司收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通中民三仲字0002号],裁定书认为仲裁裁决违反了《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和日本商事仲裁协会的《仲裁规则》的有关规定,并裁定如下:驳回信越化工的申请,不予承认日本商事仲裁协会东京04-05号仲裁裁决;案件受理费由信越化工负担。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22 股票简称:中天科技 编号:临2008-012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时间: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公司2008年1-3月份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约增长100%-13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约增长100%-130%。
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
2007年1-3月份的净利润为12,829,153.25元,每股收益为0.05元。
三、业绩预增原因
2008年第一季度,公司电信和电网领域各主营产品销售额和产量持续增长,控股子公司中天科技光纤有限公司、中天日立射频电缆有限公司、中天日立光缆有限公司、上海中天铝线有限公司利润同比均有较大幅度上升,带动公司整体业绩提高。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中予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