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解押及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8年4月14日接股东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富鼎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函告,获悉:
1、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原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的3850万股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总股本的12.82%,该公司共持有本公司63992053股,占总股本的21.31%)于2008年4月14日将其中质押的1400万股(占总股本的4.66%)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本次股权质押解除后,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尚有245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总股本的8.16%)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同日,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的2000万股(占总股本的6.66%)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为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新疆汇通风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十年期项目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之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日止。该项股权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
截至目前,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共质押本公司股份54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5%。
2、深圳市富鼎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原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2400万股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总股本的7.99%,该公司共持有本公司50463516股,占总股本的16.80%)分别于2008年3月21日、4月14日将其中质押的370万股(占总股本的1.23%)、850万股(占总股本的2.83%)共计1220万股(占总股本的4.06%)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本次股权质押解除后,深圳市富鼎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尚有118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总股本的3.93%)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
同日,深圳市福鼎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的850万股(占总股本的2.83%)质押给衡平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期限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之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日止。该项股权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
截至目前,深圳市富鼎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共质押本公司股份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我公司承诺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