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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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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报告摘要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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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年04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48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公告编号:2008-03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议于2008年4月15日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4月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到会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李长江主持,会议审议内容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07年度述职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万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0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50,859.92元。2007年度利润分配拟以派送现金红利方式进行:以2007年底总股本141,516,4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分配4,953,075.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公司200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8年度审计工作,年度报酬20万元,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李长江、于中赤、李明泉、刘斌、郝永德、王立君、康立国、毛志宏、宋传学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康立国、毛志宏、宋传学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刘金忠因退休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公司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并对2006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本公司2007 年1 月1 日前财务报表原按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补充规定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 号》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事项的会计确认和计量予以追溯调整。2007 年度财务报表按新会计准则进行编制。执行新会计准则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主要是所得税会计政策从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长期股权投资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投资从权益法核算变更为成本法核算以及合并财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并入股东权益,从而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06 年度及2007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主要影响如下:

      公司按原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股东权益年初数为283,949,668.79元,2007 年按新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年初数为299,089,416.13 元,合计增加股东权益15,139,747.34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调减-300,718.59元,少数股东权益调增8,641.83元,原少数股东权益并入股东权益调增15,431,824.10元。包括:

      (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将所得税会计政策从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807,648.30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099,725.06元, 调减2007 年年初股东权益-292,076.76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调减-300,718.59元,少数股东权益调增8,641.83元。

      (2) 根据新会计准则,将原单独列示的少数股东权益列入股东权益,从而增加股东权益15,431,824.10元。

      (3)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 号》的有关规定,对原按权益法核算的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改按成本法核算,使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增加290,267.11元,盈余公积减少290,267.11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会议通知详见公司2008-04号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上述第1、2、3、5、6、7、8、9项议案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长江,男,汉族,1950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本科学历,毕业于一汽职工大学。曾任一汽铸造厂副厂长、一汽发运总公司总经理、一汽集团公司生产处处长、一汽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总调度长、兼生产处处长、 一汽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总调度长、兼生产制造部部长、一汽商用车制造中心总经理、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一汽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协调控制部部长、兼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于中赤,男,汉族,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学院。曾任国营第624厂大型压力容器分厂厂长兼党支部书记,国营第624厂副厂长,黑龙江德强实业集团副总裁、董事兼黑龙江强尔生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李明泉,男,汉族,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现长春理工大学)。曾任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生产副总经理,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企管规划部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刘斌,男,汉族,1950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毕业于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现长春理工大学)。曾任国家机械委仪器仪表局副科长、机械电子部仪表司副处长、中国北方光电工业总公司处长,现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第四事业部副主任、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郝永德,男,汉族,1948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本科学历,毕业于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现长春理工大学)。曾任国营第5514厂车间副主任、政治处副主任、组织部部长、党委副书记、副厂长,国营第228厂党委书记、副厂长、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王立君,男,汉族,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职称,MBA工商管理硕士,毕业于吉林大学。曾任一汽底盘厂工艺员、团委书记、检验科副科长兼党支部书记、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值班厂长、厂长助理,一汽大宇(烟台)有限公司传动器部部长,一汽丰田项目大总成组组长,现任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康立国,男,汉族,1941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职称。大专学历,毕业于空军第十航校。曾任浑江市砱矿革委会主任,浑江市林木化工厂书记兼厂长,浑江市金钢砂厂书记兼厂长,浑江市重工业局局长兼党委书记,浑江市市长兼市委副书记,通化市副市长、市委委员、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吉林省机械工业厅副厅长、厅长、厅党组书记,吉林省政协常委,现任吉林省教育集团总经理,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宋传学,男,汉族,1959年出生,中共党员,教授。博士,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现吉林大学)。曾任吉林大学汽车工程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汽车研究所所长,现任吉林大学汽车学院副院长,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毛志宏,男,汉族,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教授。博士,毕业于吉林大学商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曾任长春税务学院会计系教研室主任、吉林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现任吉林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康立国、宋传学为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康立国、宋传学: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

      二○○八年四月五日于吉林长春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现就提名毛志宏为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毛志宏: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二○○八年四月五日于吉林长春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康立国、毛志宏、宋传学,作为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康立国、毛志宏、宋传学

      二○○八年四月五日于吉林长春

      证券代码:600148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公告编号:2008-04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定于2008年5月7日(星期三)上午9:00时在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07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0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11、关于以募集资金1060万元在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购置土地的议案;(已经公司三届二十六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告编号:2008-01、2008-02)

      1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沈阳一东四环离合器有限责任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其中使用募集资金520万元)。

      (已经公司三届二十六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告编号:2008-01、2008-02)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8年4月3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08年5月6日(星期二)

      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邮寄或传真至证券部。

      4、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繁荣路17—1号,邮编:130012。

      联系电话:0431—85158570

      传    真:0431—85174234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代理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148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公告编号:2008-05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十五次监事会于2008年4月15日在公司本部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4月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皮丽岩因公出差缺席会议,书面委托监事会主席田向立代为表决。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向立主持召开,内容如下:

      1、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对2007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根据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了解及列席审议年度报告的公司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反映出公司报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全票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的提名,第三届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推荐田向立、皮丽岩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于伟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候选人简历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4、全票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7年底总股本141,516,4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分配4,953,075.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5、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公司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的议案。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监事侯选人简历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监事候选人简历:

      田向立,女,汉族,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本科学历,毕业于长春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曾任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会计科科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现任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皮丽岩,女,汉族,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本科学历。曾任一汽集团公司财会处副科长、科长,一汽集团公司热处理厂经营副厂长,一汽集团公司计财部处长、副部长,现任一汽集团公司审计部副部长、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三届监事会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职工监事:于伟,女,汉族,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曾任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机动部副部长,现任公司机动部部长兼副总工程师。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