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截止2008年4月16日,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异常波动。经公司董事会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次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08年4月14日、15日、16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的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董事会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查询相关媒体和网站,未发现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报道或市场传闻;
3、经向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查询,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并对本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泄露情形;
4、经向控股股东及管理层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公司也不存在应披露的重要交易、合作、投资、重大诉讼和仲裁以及业绩信息泄露等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