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科龙对一地块被收回提出异议
2008年04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彭友
⊙本报记者 彭友
ST科龙今日公告称,公司近日从相关渠道获悉,河南省商丘市国土资源局以延迟开发的理由,于2006年11月份收回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丘科龙电器有限公司位于商丘市南京路南侧、豫苑路西侧的12.5万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司经向相关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咨询,确认上述事项属实。
2004年,商丘科龙在支付了3600万土地转让款后,于2004年9月获得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ST科龙指出,截至目前,商丘科龙并未收到商丘国土资源局制作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
据悉,该土地账面原值为3754.63万元,ST科龙于2005年已对该土地计提了减值准备1821万元,截至2007年12月31日,ST科龙已对该土地使用权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商丘国土资源局此次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将使ST科龙2007年合并利润减少约1718.91万元。
ST科龙强调,商丘国土资源局至今仍未对商丘科龙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因此商丘科龙仍然享有随时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
公司还认为,商丘国土资源局作出的无偿收回商丘科龙187亩土地的行政处罚决定,不仅在处罚程序存在问题,并且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公司及商丘科龙将采取必要手段以维护自身和股东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