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4月16日上午九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现场举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罗勤因事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王锦霞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其分别书面委托董事沈赟、独立董事刘兆年出席会议并行使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权和相关文件的签署权。会议由董事长赵唯一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0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327251.38元,加上2007年初未分配利润132086311.24元,扣除2007年实施的2006年度股利分配12474000.00元,2007年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55285059.86元。2007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9621347.68元,公司本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前期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和金额进行调整的议案。(调整事项见附件一)。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07年度应收帐款坏帐准备计提与坏帐核销的议案。
1、关于2007年度应收帐款坏帐准备计提
本着审慎原则,按照公司坏帐准备计提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坏帐准备计提进行了估计,2007年度公司坏帐准备计提总额为41245596.40元。其中:应收帐款坏帐准备计提17342131.01元,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计提23903465.39元;计提后公司期末坏帐准备余额为70059872.79元,其中:应收帐款坏帐准备余额为37814081.70元,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余额为32245791.09元。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关于2007年度坏帐核销
本着有利于应收款项管理和审慎的原则,2007年度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对帐面应收款项进行了清理,其中部分账龄超过3年,因对方单位关闭破产或经营不善,公司已采取各种催收方法均难以收回的应收款项金额为4169405.33元,该部分款项已全额计提了坏帐准备,会议同意对其予以核销。
此项核销不意味公司放弃债权,企业仍将努力争取回收,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设置专门登记簿予以记载。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第六制药厂技改扩产项目的议案。
该项目总投资11525万元,其中利用原有设备751万元,新增投资10774万元,全部由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分三期实施,其中一、二期总投资5315万元,于2009年6月实施完毕,三期总投资5459万元,于2010年7月实施完毕。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度为所属控股子公司及参股企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8年度公司为以下本公司所属企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878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78500万元,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9300万元。公司对于各被担保公司在最高额度内,提供每笔担保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明确如下:
1、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包括:
(1)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25000万元;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7000万元;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5000万元;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江苏吴中海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2000万元;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江苏吴中大自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500万元;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江苏吴中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22000万元;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8000万元;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苏州兴瑞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4000万元;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宿迁市苏宿置业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5000万元;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包括:
(1)江苏兴业实业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5000万元;
11票同意,1票弃权,0票反对。独立董事汤谷良先生投了弃权票。
(2)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4300万元。
11票同意,1票弃权,0票反对。独立董事汤谷良先生投了弃权票。
上述最高担保额包括公司直接提供的担保以及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十、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07年度述职报告。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沈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充实公司经营班子,加强对公司服装板块业务的经营管理,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沈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二)。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刘兆年先生、汤谷良先生于2002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至2008年4月任期已满6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定,刘兆年先生、汤谷良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志雄先生、温京辉先生接任公司独立董事。(简历、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及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见附件三)。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度审计报酬和2008年度续聘的议案。
2007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全部审计服务,本公司支付其报酬80万元。2008年,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08年度薪酬的议案。
1、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的年津贴标准为6万元。公司其他董事和监事,因其均在本公司及相关关联单位任职,其年薪标准按其所任职务核定,不再另外给予津贴。
2、公司董事长(专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标准如下:董事长年薪65万元,总经理年薪45万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年薪、董事会秘书年薪20-30万元。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薪挂钩,实际领取的年薪可根据考核结果在基本年薪基础上适度浮动,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7股东年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5月9日召开2007年股东年会。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议案一、四、五、八、九、十二,议案十三“关于2008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审计机构”, 议案十四“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08年度薪酬”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07年股东年会相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8年5月9日(星期五)上午9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8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5、审议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第六制药厂技改扩产项目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08年度为所属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2007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
10、审议2008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公司2008年度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12、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1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8年5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8年5月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30
登记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88号
联系电话:0512-65272131、65618665
联系人:朱菊芳、冒小燕
2、符合条件的股东持股东帐户及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受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和授权委托书在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除以下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本委托书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关于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如下:
议案名称 | 同意 | 弃权 | 反对 |
1、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 |||
5、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第六制药厂技改扩产项目的议案; | |||
6、关于公司2008年度为所属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 ----- |
(1)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25000万元; | |||
(2)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7000万元; | |||
(3)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5000万元; | |||
(4)江苏吴中海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2000万元; | |||
(5)江苏吴中大自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500万元; | |||
(6)江苏吴中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22000万元; | |||
(7)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8000万元; | |||
(8)苏州兴瑞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4000万元; | |||
(9)宿迁市苏宿置业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5000万元; | |||
(10)江苏兴业实业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5000万元; | |||
(11)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4300万元。 | |||
7、2007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8、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 | |||
9、2008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 |||
10、公司2008年度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 |||
11、关于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 | |||
12、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
1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权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回 执
截止2008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盖章):
出席人姓名:
日期:2008年 月 日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6日
附件一:关于对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和金额调整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财会(2007)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 号、《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本次年报对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的调节和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及金额再次进行修正,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调整,及其与2006年报原披露数对比的差异说明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项目名称 | 2007年报披露数 | 2006年报原披露数 | 差异 |
2006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原会计准则) | 875,607,298.76 | 875,607,298.76 | 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72,119.30 | 172,119.30 | 0.00 |
所得税 | 4,419,510.45 | 19,923,000.96 | -15,503,490.51 |
少数股东权益 | 96,562,528.66 | 96,624,209.50 | -61,680.84 |
其他(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20,940.73 | 0.00 | -20,940.73 |
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 | 976,740,516.44 | 992,326,628.52 | -15,586,112.08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 880,177,987.78 | 895,702,419.02 | -15,524,431.24 |
少数股东权益 | 96,562,528.66 | 96,624,209.50 | -61,680.84 |
差异原因说明:
(1)所得税影响差异原因:本年度公司以有关暂时性差异预计转回期间很可能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重新评估。
(2)少数股东权益、其他(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差异原因:根据财政部财会[2006]3号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原上年数按照财政部财会二字(1996)2号《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请示的复函》文件的规定未合并的法国吴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本年增加作为合并报表单位,对期初数及上年对比数进行了相应追溯调整。
2、关于与公司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和金额的调整说明
公司2007年中期报告中已对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和期初资产负债表进行部分修正,基于报表延续性,下述有关调整说明的前期对比数为公司三季报披露的年初数。
合并资产负债表有关调整项目:
项 目 | 2007年年报年初数 | 前期披露年初数 | 差额 | 原因说明 |
货币资金 | 634,344,374.98 | 641,787,301.80 | -7,442,926.82 | 注1 |
应收账款 | 239,965,397.68 | 239,575,422.32 | 389,975.36 | 注1 |
预付款项 | 221,262,474.22 | 220,173,373.56 | 1,089,100.66 | 注2 |
其他应收款 | 168,131,509.47 | 173,996,163.78 | -5,864,654.31 | 注1 |
其他流动资产 | 1,089,100.66 | -1,089,100.66 | 注2 | |
长期股权投资 | 146,971,626.58 | 278,173,496.58 | -131,201,870.00 | 注3 |
投资性房地产 | 2,267,187.64 | 2,267,187.64 | 注4 | |
固定资产 | 426,934,065.05 | 429,558,436.92 | -2,624,371.87 | 注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068,192.43 | 11,839,048.48 | -6,770,856.05 | 注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5,000,000.00 | 145,000,000.00 | 注3 | |
应付职工薪酬 | 4,533,667.42 | 4,135,206.55 | 398,460.87 | 注6 |
应付利息 | 843,012.71 | 843,012.71 | 注6 | |
其他应付款 | 35,088,964.77 | 34,687,426.34 | 401,538.43 | 注6 |
其他流动负债 | 1,216,187.37 | -1,216,187.37 | 注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426,824.64 | -426,824.64 | 注6 | |
盈余公积 | 114,791,269.59 | 132,337,009.31 | -17,545,739.72 | 注7 |
未分配利润 | 132,086,311.24 | 120,618,744.49 | 11,467,566.75 | 注7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20,940.73 | -537,998.52 | 517,057.79 | 注8 |
少数股东权益 | 96,562,528.66 | 97,248,929.53 | -686,400.87 | 注9 |
说明:
(1)货币资金、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差异原因:前期披露的报表年初数中合并了绍兴茂龙吴中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所属茂龙吴中羽绒制品美国公司,因本年度11月公司出售了所持有的绍兴茂龙吴中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股权,且该公司在上年度合并报表时按财政部财会字(1996)2号《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请示的复函》的规定未予合并,故本期编制合并报表年初数中也不再将茂龙吴中羽绒制品美国公司并入,导致货币资金减少7442926.82元,应收账款减少389975.36元,其他应收款减少5864654.31元。
(2)预付款项、其他流动资产差异原因:前期披露年初数中将原来待摊费用科目的余额1089100.66元在其他流动资产中列示,本年报中将待摊费用重分类进预付款项。
(3)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资产差异原因:A、前期披露的报表年初数中合并了绍兴茂龙吴中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所属茂龙吴中羽绒制品美国公司,本年报年初数中未将茂龙吴中羽绒制品美国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由此产生对该公司13798130.00元长期股权投资;B、将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房地产合作项目(隆兴花园金枫美地项目)145000000.00元本年报中重分类进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两者共影响长期股权投资本次年报期初数较前期披露年初数减少131201870.00元,而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145000000.00元。
(4)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差异原因:A、本年年报的年初数中将用于出租的房产转入了投资性房地产,原值4629192.53元,累计折旧2362004.89元,净值2267187.64元;B、另外357184.22元固定资产差异数为本年报年初数中未纳入合并报表的茂龙吴中羽绒制品美国公司的固定资产。
(5)递延所得税资产差异原因:本年年报中对递延所得税进行了重新评估。
(6)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差异原因:本年年报中对相关项目进行了重分类,将843012.71元预提利息费用从其他流动负债重分类进了应付利息科目,将373174.66元其他预提费用从其他流动负债转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将398460.87元其他应付款项目重分类进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将原专项应付款项目426824.64元从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重分类进了其他应付款项目。
(7)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差异原因:A、按《企业会计准则33号-合并财务报表》有关规定,在合并报表时不需再将已抵销的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转回,而公司前期披露年初数中仍转回了各子公司的盈余公积,同时母公司也未对原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成本法追溯调整,本年年报对年初数进行追溯调整,相应调整年初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B、本年年报重新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应调减了前期披露的盈余公积年初数,从而影响未分配利润增加11467566.75元。
(8)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差异原因:前期披露的年初数中合并了茂龙吴中羽绒制品美国公司的报表,而本年年报年初数中未合并该公司报表,该差异为此公司报表的外币折算差额。
(9)由于本年年报对年初递延所得税进行了重估,导致少数股东权益相应减少686400.87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有关调整项目:
项 目 | 2007年报年初数 | 前期披露年初数 | 差额 | 原因说明 |
长期股权投资 | 616,316,242.44 | 758,765,169.16 | -142,448,926.72 | 注1 |
投资性房地产 | 2,267,187.64 | 2,267,187.64 | 注2 | |
固定资产 | 22,520,226.47 | 24,787,414.11 | -2,267,187.64 | 注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5,000,000.00 | 145,000,000.00 | 注1 | |
应付职工薪酬 | 376,431.79 | 6,828.01 | 369,603.78 | 注3 |
应付利息 | 485,849.85 | 485,849.85 | 注3 | |
其他应付款 | 248,337,646.15 | 248,377,249.93 | -39,603.78 | 注3 |
其他流动负债 | 485,849.85 | -485,849.85 | 注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30,000.00 | -330,000.00 | 注3 | |
资本公积 | 28,023,747.58 | 28,023,849.31 | -101.73 | 注1 |
盈余公积 | 114,791,269.59 | 114,563,990.32 | 227,279.27 | 注1 |
未分配利润 | 104,745,796.53 | 102,421,900.80 | 2,323,895.73 | 注4 |
说明:
(1)长期股权投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差异原因:A、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公司对已经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在首次执行日追溯调整为该子公司自最初即采用成本法核算,相应调整本年年初数,由此调增长期股权投资2551073.28元(注:因原子公司亏损,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时引起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调增),调减资本公积101.73元,调增盈余公积227279.27元;B、将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房地产合作项目(隆兴花园金枫美地项目)145000000.00元本年报中重分类进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
(2)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差异原因:本年年报的年初数中将用于出租的房产转入了投资性房地产,原值4629192.53元,累计折旧2362004.89元,净值2267187.64元。
(3)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差异原因:本年年报中对相关项目进行了重分类,将为职工支付的相关费用从其他应付款重分类进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将预提利息从其他流动负债重分类进应付利息科目,将科技项目拨款从其他非流动负债重分类进其他应付款科目
(4)未分配利润差异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对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相应调整本年年初数,本次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金额2551175.01元,调增盈余公积227279.27元,从而影响公司未分配利润2323895.73元。
附件二:沈贇先生简历
沈贇,男,1957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高级教师。现任公司董事、江苏吴中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989年至1992年任吴县市苏苑实验小学校长、书记;1992年至1994年吴县市教委初教科科长;1995年起任公司董事,服装分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至2004年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至2007年任公司董事、江苏吴中服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月起任现有职务。
附件三:王志雄先生、温京辉先生简历,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
王志雄,男,1958年7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1983年2月至1985年9月在北京市东城律师事务所工作,1985年10月至1996年3月在中信律师事务所工作。1989年5月赴英国和香港进修律师业务和英国法律。1996年4月起加入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02年3月起加入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
温京辉,男,1970年4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合伙人。1993年至1995月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项目主办。1995年至1998年中京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1998年起任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合伙人。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志雄为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6日于江苏苏州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温京辉为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6日于江苏苏州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志雄,作为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志雄
2008年4月16日于江苏苏州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温京辉,作为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温京辉
2008年4月16日于江苏苏州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证券代码:600200 编号:2008-005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4月16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会议室现场举行,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朱天骥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雁南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
陆志强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提名李桂芝女士继任公司监事。(简历见附件)。
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07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要求;年报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年度编报过程中,各涉密部门和机构履行了保密义务,无违反年报编制的保密规定。
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前期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和金额进行调整的议案。
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07年度应收款项计提坏帐准备与坏帐核销的议案。
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8年4月16日
附件:李桂芝女士简历
李桂芝,女,1961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现任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984年至1994年历任阜新矿务局铁路运输部财务部科员、审计科长、财务科长;1994年至2000年1月任阜新矿务局运通实业公司财务经理、副总经理;2000年2月至2004年3月任江苏蒂森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04年4月起历任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