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由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增加《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为临时议案,作为第八项议案进行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4月17日(星期四)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4月16日—2008年4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4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4月16日下午15:00至2008年4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李维昌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92人,代表股份226,918,9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1.74%。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226,233,2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5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84人、代表股份685,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6,734,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2%;反对80,1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弃权104,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6,722,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1%;反对79,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 ;弃权116,4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6,722,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1%;反对79,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弃权116,7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6,722,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1%;反对79,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 ;弃权116,7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净利润147,239,249.0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利润计算提取法定公积金13,944,526.24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31,718,400.74元,减除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8,699,638.82元,减除2006年分配议案中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9,774,000.00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6,539,484.74元。公司拟以2007年末总股本43,854万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43,854,000.00元,剩余部分272,685,484.74元,转入2008年未分配利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226,462,7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0%;反对440,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9% ;弃权15,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2008年度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资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2008年公司拟支付给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226,721,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1%;反对79,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弃权117,7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食品加工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发挥现有设施的整体效益,依据《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公司经研究论证,拟结合公司在建的物流工程项目变更食品加工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即在现有的物流项目基础上通过追加投资进一步完善各项功能设施,以达到食品加工项目的要求。将物流工程项目投资形成的在建工程转入食品加工建设项目,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对物流工程的投资。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专项报告》(2008)京会兴核字第6-19号,截至2007年12月31日,物流工程项目累计形成在建工程23017.52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226,722,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1%;反对79,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弃权116,9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鉴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07年度的突出贡献,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拟提高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董事长年度报酬由120,000元人民币调整到156,000元人民币,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由96,000元人民币调整到120,000元人民币,监事会主席年度报酬由96,000元人民币调整到120,000元人民币,监事年度报酬调整到100,000元人民币。此次调整薪酬主要是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来确定其报酬,遵循了公司“按市场价值和市场规律分配”的薪酬分配基本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226,602,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反对166,3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7% ;弃权150,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7%。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五、出席会议的前十大股东的表决情况(附后)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张巍、许小梅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如下法律见证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4月17日
附:出席会议的前十大股东的表决情况:
名称 | 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刘国辉 | 朱永清 | 李雷 | 孙晓璐 | 张符 | 李京宁 | 黄锐 | 张万蓉 | 田建国 |
所持股数(股) | 226,094,000 | 128,581 | 70,028 | 50,600 | 40,000 | 38,200 | 32,200 | 30,500 | 30,400 | 27,378 |
1.00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2.00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3.00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4.00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5.00 | 同意 | 反对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同意 | 反对 | 反对 | 同意 | 同意 |
6.00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7.00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8.00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未投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