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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惠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度
    第五次收益分配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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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惠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度第五次收益分配公告
    2008年04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及时回报基金份额持有人,满足封闭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需求,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普惠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普惠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定了普惠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度第五次收益分配方案,并已经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将本次收益分配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简称及代码

      基金简称:基金普惠 基金代码:184689

      二、收益分配方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7年12月31日,基金普惠份额净值为3.8594,年度可供分配收益为2,429,652,920.02元(2007年度已实现收益为2,796,046,327.75元)。本基金根据《普惠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将2007年度已实现收益分次进行分配。本次收益分配方案为: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3.10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20,000,000.00元;加计本基金2007年度已实施的四次收益分配所派发的现金红利1,900,000,000.00元,本基金2007年度五次收益分配合计派发2,520,000,000.00元,占基金普惠2007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13%。

      三、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

      权益登记日:2008年4月24日

      除息日:    2008年4月25日

      红利发放日:2008年4月25日

      四、收益分配对象

      本次收益分配对象为:截止2008年4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普惠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五、收益发放办法

      1、本次可流通部分基金份额派发的收益于2008年4月25日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投资者资金帐户。

      2、基金普惠发起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应得收益,由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基金托管行下发指令,由基金托管行复核后向各发起人办理发放手续。

      六、有关税收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七、咨询方式

      投资人可通过登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查询本次收益分配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4月18日

      普丰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度

      第四次收益分配公告

      为及时回报基金份额持有人,满足封闭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需求,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普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普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定了普丰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度第四次收益分配方案,并已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将本次收益分配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简称及代码

      基金简称:基金普丰 基金代码:184693

      二、收益分配方案

      经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7年12月31日,基金普丰份额净值为3.1496元,年度可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为3,518,496,676.68元(2007年度已实现收益为3,704,837,736.05元)。本基金根据《普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将2007年度已实现收益分次进行分配。本次收益分配方案为: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3.13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39,000,000.00元;加计本基金2007年度已实施的三次收益分配所派发的现金红利2,400,000,000.00元,本基金2007年度四次收益分配合计派发3,339,000,000.00元,占基金普丰2007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13%。

      三、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

      权益登记日:2008年4月24日

      除息日:    2008年4月25日

      红利发放日:2008年4月25日

      四、收益分配对象

      本次收益分配对象为:截止2008年4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普丰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五、收益发放办法

      1、本次可流通部分基金份额派发的收益于2008年4月25日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投资者资金帐户。

      2、基金普丰发起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应得收益,由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基金托管行下发指令,由基金托管行复核后向各发起人办理发放手续。

      六、有关税收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七、咨询方式

      投资人可通过登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查询本次收益分配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4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