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七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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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
●每10股送红股3股
●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23日(星期三)
●除权(除息日):2008年4月24日(星期四)
●新增可流通股上市日:2008年4月25日(星期五)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4月29日(星期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08年3月19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8年3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现将利润分配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经审计的2007年度会计报表,本公司2007年度法定报表实现净利润54.99亿元,2007年初未分配利润追溯调整为10.44亿元,扣除2006年应付股利6.53亿元后为3.91亿元。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8.90亿元。此外,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存贷款业务的金融企业,应在税后净利润中按一定比例计提一般准备,监管部门要求计提的一般准备不低于贷款总量的1%。从此规定,公司2007年度拟从净利润中提取16.1亿元的一般准备,使一般准备的余额达到64亿,不低于预计期末贷款余额的1%。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定2007年度预分配方案如下:
(1)按当年度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共计5.50亿元;
(2)按当年度税后利润20%的比例提取一般任意盈余公积,共计11.0亿元;
(3)提取一般准备16.1亿元;
(4)以07年末总股本4,354,882,6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3股、现金股利1.6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20.03亿;
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6.27亿元,结转到下一年度。
二、分红派息方案
本次分红派息以公司2007年末总股本4,354,882,6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送红股3股。
三、具体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23日(星期三)
除权(除息日):2008年4月24日(星期四)
新增可流通股上市日:2008年4月25日(星期五)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4月29日(星期二)
四、派发红利对象
截止2008年4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根据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持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所获分配的红股和红利扣除10%个人所得税,计0.046元,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14元;持社会公众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6元。
2、除花旗银行海外投资公司、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电信实业集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外,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3、己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4、红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 1 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送红股后的股份为 5,661,347,506 股。
(单位:股)
股份类别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加 | 变动后 | 占总股本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 | 816,655,075 | 244,996,522 | 1,061,651,597 | 18.753% |
无限售条件股 | 3,538,227,622 | 1,061,468,287 | 4,599,695,909 | 81.247% |
合计 | 4,354,882,697 | 1,306,464,809 | 5,661,347,506 | 100% |
本次送股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200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971 元。
七、咨询事宜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电话:(021)63611226 (021)61618888转
八、备查文件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