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会。
1.4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王鹤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连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丽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 | 4,390,361,108.36 | 4,430,544,053.03 | -0.9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1,058,780,152.12 | 1,127,643,938.01 | -6.11% |
股本 | 249,300,000.00 | 249,300,000.00 | 0.00% |
每股净资产 | 4.25 | 4.52 | -5.97%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 | 85,397,065.40 | 18,851,339.96 | 353.00% |
净利润 | 17,802,665.50 | -8,963,365.92 | 298.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7,803,115.45 | 25,674,694.05 | -3,830.53%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4 | 0.14 | -2,842.86% |
基本每股收益 | 0.07 | -0.05 | 240.00% |
稀释每股收益 | 0.07 | -0.05 | 240.00% |
净资产收益率 | 1.68% | -2.47% | 4.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0.83% | -2.50% | 3.3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奖励 | 9,000,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16,832.26 | ||
合计 | 8,983,167.7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14,204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1,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1,500,254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29,593 | 人民币普通股 |
宁波大榭开发区虹雪贸易有限公司 | 1,237,730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 | 1,224,030 | 人民币普通股 |
罗烨 | 1,055,74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6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娄四花 | 649,034 | 人民币普通股 |
寿慧萍 | 4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中国银行—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交通银行—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基金。 除上述股东间关系外,本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是一致行动人关系。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27,950万元,较年初减少78.46%,主要系报告期内土地款支付及项目开发投入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零,较年初减少100%,主要系报告期内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3、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561万元,较年初减少70.56%,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部分房款所致。
4、报告期末存货余额371,120万元,较年初增长36.85%,主要系报告期内各项目土地款支付及开发投入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应付账款余额7,859万元,较年初减少70.24%,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项目款项所致。
6、报告期末应交税金余额为2,030万元,较年初减少76.37%,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应付税金所致。
7、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为33,534万元,较年初增长363.46%,主要系报告期内少数股东垫付款增加所致。
8、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余额50640万元,较年初减少14.61%,主要系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而调整资本公司所致。
9、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8,5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3.00%,主要系报告期内结转销售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增长导致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384.86%和营业税金及附加增长393.94%;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37.43%和33.73%,主要系公司业务及规模扩大相应费用增加所致;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减少主要系利息收入较上年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较上年同期大额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而冲回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致;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491.57%,主要系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所致;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00.41%,主要系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68.67%和298.62%,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获得政府奖励所致。
10、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102,028万元,较上年流出增加99,656万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增加98,347万元,主要为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大幅增加所致,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增加5,614万元,主要为报告期内支付上年股权收购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2007年11月1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向杭州复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该事项业已披露,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08年1月2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2007年11月1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向杭州复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黄山市江滨大厦度假区有限公司40%股权,该事项业已披露,黄山市江滨大厦度假区有限公司已于2008年1月2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2007年11月29日经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杭州广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24%股权,该事项业已披露,杭州广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已于2008年2月1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8年1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按注册资本金1:1 的价格收购华立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出资2,550万元,该事项业已披露,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08年2月26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1)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鹤鸣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和王鹤鸣先生均履行了上述承诺。
(2)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将来可能与公司发生的同业竞争,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出具了有法律约束力的《关于不从事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做出如下承诺:
① 本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有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② 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如出售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业务或权益,股份公司均享有优先购买权;且本公司保证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股份公司的条件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向任何独立第三人提供的条件相当。
③ 本公司签署本承诺书的行为已取得本公司权力机关的同意,亦已取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的权力机关的同意,因而本公司签署本承诺书的行为代表本公司和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的真实意思。
④ 本承诺书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公司在不再持有股份公司5%及以上股份前,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
为避免将来可能与公司发生的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鹤鸣先生出具了有法律约束力的《关于不从事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做出如下承诺:
“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有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在作为股份公司关联方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报告期内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和王鹤鸣先生均履行了上述承诺。
3.4 对200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200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 |
预计2008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000-5,000万元 | ||
2007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5,644,550.12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2008年1-6月结转销售收入预计比上年同期有大幅增长。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期末持有数量 | 会计核算科目 | 期初账面值 | 期末账面值 | 报告期损益 |
1 | 理财产品 | / | 恒裕理财T计划号产品 | 50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500,000.00 | 500,000.00 | 0.00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 | - | 0.00 | 0.00 | 0.00 | |||
报告期内已全部出售的证券投资 | - | - | 7,338,606.73 | 0.00 | -2,289,567.60 | |||
合计 | - | - | 7,838,606.73 | 500,000.00 | -2,289,567.60 |
董事长: 王鹤鸣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17日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08)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