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未增加新提案;
2、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4月18日
2、召开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100号宏声度假村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副董事长、总经理罗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85,28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的53.30%。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5,286,00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5,286,00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07年年度报告刊登于2008年3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07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08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5,286,00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5,286,00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054,898.96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19,114.10元,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55,332,501.19元,扣减2007年已分配的现金股利32,000,000.00元,2007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768,286.05元。
公司董事会决定以2007年度末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32,000,000.00元,尚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5,286,00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5,286,00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详见2008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655,956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其中与本项议案存在利益关系的关联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表决回避。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度投资计划安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08年度投资计划安排13,022万元,加大涪陵电网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快涪陵周边地区水电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步伐。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5,286,00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度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08年度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在7.2亿元内,满足公司本年度新增贷款、到期续贷的融资需要,并分别根据贷款银行要求采用信用、担保、资产抵押等方式办理融资业务。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单笔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内的银行授信及贷款合同,单笔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内的银行承兑汇票。本次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200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08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5,286,00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08年度审计费用为36万元,审计期间的工作差旅费由本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5,286,00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十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程源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十二、备查文件
1、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