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4月18日上午9:00在江苏省苏州市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了议案:
1、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4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940,000.00元,剩余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5,496,112.5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陈鄂生、张静之、严晓俭、张建新、冯健生系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增加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七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工程总承包业务发展需要办理开立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远期结售汇保证金等业务;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推荐陈剑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10、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面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12、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13、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于2008年5月9日(星期五)上午9: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52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4月19日
附:陈剑峰先生简历:
陈剑峰先生,196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毕业,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1987年参加工作,曾任职于文汇报社团委书记、总经理助理、计划科科长,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事业管理处副处长、国资办兼董监事中心主任。现任解放日报报业集团社长助理,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董事长。陈剑峰先生系公司并列第二大股东上海解放传媒投资有限公司推荐,个人未持有中国海诚的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08-015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4月18日上午8:30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监事董辉先生因工作原因没有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07年度的公司经营状况。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08-017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1月25日证监发字[2007]22号文批准,公司于2007年2月5日以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6.88元,共募集资金19,952万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所需费用计1,679.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272.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07年2月9日全部到位,并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上会师报字(2007)第024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14,634.67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737.19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根据该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商业银行名称 | 专项账户 设立时间 | 专项账户账号 | 专项账户 初始金额 | 专项账户 期末余额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 | 2007-3-9 | 310066470018010023874 | 158,267,000.00 | 33,537,131.6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卢湾支行 | 2007-3-8 | 044049-8200-15603208094001 | 24,458,000.00 | 3,834,826.55 |
公司于2007年3月14日分别与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报告期内三方均严格履行了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8,272.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634.67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634.67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扩大工程总承包业务项目 | 否 | 7,826.7 | 7,826.7 | 6,662 | 4,558.675 | 4,558.675 | -2,103.325 | 68.43 | 2010-2-8 | 607.44 | 是 | 否 |
合资成立海诚建设开展工程施工安装业务项目 | 否 | 8,000 | 8,000 | 8,000 | 8,000 | 8,000 | 0 | 100 | 2007-7-30 | 281.77 | 是 | 否 |
建设制浆造纸工程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4,797.14 | 2,445.8 | 2,445.8 | 2,076 | 2,076 | -369.8 | 84.88 | 2008-7-31 | 0 | 是 | 否 |
合计 | — | 20,623.84 | 18,272.5 | 17,107.8 | 14,634.675 | 14,634.675 | -2,473.125 | — | — | 889.21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目前公司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为3,637.825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9.91%。其中根据扩大工程总承包业务项目和建设制浆造纸工程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第一年使用计划,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为2,473.125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承诺第一年使用募集资金计划截止日为2008年2月8日,而报告期末为2007年12月31日; 此外,由于调整了制浆造纸工程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将比原计划推迟5个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1、公司于2007年5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合资设立海诚建设项目注册地址的议案》,将合资设立海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的注册地点由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2998号调整为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乙22号。 2、公司于2007年6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制浆造纸工程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制浆造纸工程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2998号调整为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上海西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泗沙路165号。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目前公司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为3,637.825万元,主要原因系募集资金项目尚未实施完毕。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均投向了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项目,无其他使用情况。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与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商业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继续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08-018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及下属八家一级控股子公司、两家二级控股子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下属八家全资子公司、一家控股子公司、三家二级控股子公司存在日常关联交易行为。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预计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人 | 交易事项 | 合同金额 | 2007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综合服务 | 25 | 223.04 |
文印服务 | 预计不超过275 | ||
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 | 房屋租赁 | 384.30 | 567.20 |
综合服务 | 149.90 | ||
水、电等 | 预计不超过80 | ||
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 | 房屋租赁 | 161.88 | 141.64 |
水、电等 | 预计不超过40 | ||
广州市广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综合服务 | 87.68 | 78.76 |
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 | 房屋租赁 | 201.18 | 372.97 |
湖南长轻置业发展总公司 | 文印及水、电等 | 预计不超过150 | |
综合服务 | 40.00 | ||
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 | 房屋租赁 | 131.50 | 316.85 |
综合服务 | 66.80 | ||
文印及水、电等 | 预计不超过200 | ||
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 | 房屋租赁 | 63.02 | 94.47 |
综合服务 | 28.72 | ||
文印及水、电等 | 预计不超过50 | ||
南宁轻工业工程院 | 房屋租赁 | 64.23 | 112.99 |
综合服务 | 28.69 | ||
文印及水、电等 | 预计不超过80 | ||
南宁轻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 | 16.50 | 无 |
陕西轻工业工程院 | 房屋租赁 | 69.60 | 154.29 |
综合服务 | 12.00 | ||
文印及水、电等 | 预计不超过100 | ||
中轻海诚工程公司(原名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总公司) | 房屋租赁 | 60.00 | 无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2002年9月,注册资本为1,9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栾秋生,海诚总院直接持有其92%股权,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上海市。其主要经营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勘察咨询、岩土工程专业领域内的八技服务、物业管理、彩扩、冲印、电脑绘图、百货、五金焦点、汽车配件、建筑材料、日用杂品、晒图机销售等业务。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总资产3,452.19万元,净资产2,587.22万元,2007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106.55万元,实现净利润181.84万元。
2)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
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设立于2003年1月,注册资本为799.5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建林,为海诚总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北京市。其主要经营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咨询、服务;机械设备制造及销售、实业投资业务。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总资产1,775.33万元,净资产541.76万元,2007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2,842.58万元,实现净利润241.53万元。
3)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
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设立于1953年12月,注册资本为1,31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江瀚海,为海诚总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广州市。其主要经营地质勘察、设备安装、商品销售、物业管理、室内装饰、房屋和场地出租、文印晒图业务。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总资产7,219.77万元,净资产2,675.99万元,2007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3,950.08万元,实现净利润97.05万元。
4)广州市广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广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于1999年9月,注册资本为1,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江瀚海,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直接持有其60%股权,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广州市。其主要经营小区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资讯、民用室内水电维修、场地出租业务。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总资产2,138.07万元,净资产1,987.28万元,2007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632.15万元,实现净利润90.78万元。
5)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
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设立于1975年3月,注册资本为1,24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姚忠华,为海诚总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长沙市,于2005年6月9日更名为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其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园林工程、物业管理、房屋和场地出租、文印晒图业务。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总资产2,909.64万元,净资产1,951.99万元,2007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696.29万元,实现净利润41.37万元。
6)湖南长轻置业发展总公司
湖南长轻置业发展总公司设立于2003年3月,注册资本为81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姚忠华,为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长沙市。其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园林工程、物业管理、房屋和场地出租、文印晒图业务。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总资产879.27万元,净资产820.21万元,2007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304.61万元,实现净利润33.03万元。
7)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
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设立于1958年12月,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田宏元,为海诚总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武汉市。其主要经营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地基处理及施工、园林景观工程、物业管理、文印晒图、对外派遣劳务人员业务。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总资产1,231.98万元,净资产500.97万元,2007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287.34万元,实现净利润36.02万元。
8)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
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设立于1958年9月,注册资本为93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高艳明,为海诚总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成都市。其主要经营物业管理、文印晒图、房屋和场地租赁、对外派遣劳务人员等业务。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总资产1,573.84万元,净资产1,272.71万元,2007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418.91万元,实现净利润20.42万元。
9)南宁轻工业工程院
南宁轻工业工程院设立于1972年7月,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黄天豪,为海诚总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南宁市。其主要经营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及劳务、工程测算、物业管理、文印晒图、房屋和场地租赁等业务。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总资产2,392万元,净资产1,588.03万元,2007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487.73万元,实现净利润15.68万元。
10)南宁轻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南宁轻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于2004年11月,注册资本为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劳创梁,南宁轻工业工程院设直接持有其92%股权,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南宁市。其主要经营小区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代理业务。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总资产183.70万元,净资产90.52万元,2007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38.57万元,实现净利润11.75万元。
11)陕西轻工业工程院
陕西轻工业工程院设立于1958年10月,注册资本为1,64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石虹,为海诚总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西安。其主要经营岩土工程地基处理、室内装饰设计、施工、打字复印、晒图装订、物业管理、房屋和场地租赁等业务。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总资产1,507.99万元,净资产1,033.66万元,2007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285.50万元,实现净利润22.32万元。
12)中轻海诚工程公司(原名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总公司)
中轻海诚工程公司设立于1979年,注册资本为6,466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强,为海诚总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北京。其主要经营压力锅炉、管道安装、评估咨询、工程咨询、设计、监理、总承包等业务。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总资产8,282.92万元,净资产3,266.51万元,2007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2,063.05万元,实现净利润19.67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南宁轻工业工程院、陕西轻工业工程院和中轻海诚工程公司(原名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下属的全资企业,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市广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的下属子公司、湖南长轻置业发展总公司为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的下属子公司、南宁轻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南宁轻工业工程院的下属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广州市广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湖南长轻置业发展总公司、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南宁轻工业工程院、南宁轻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陕西轻工业工程院和中轻海诚工程公司等12家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4、与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1)预计2008年公司与关联人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300万元;
2)预计2008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650万元;
3)预计2008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广州华轻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200万元;
4)预计2008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广州华轻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广州市广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100万元;
5)预计2008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250万元;
6)预计2008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湖南长轻置业发展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200万元;
7)预计2008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400万元;
8)预计2008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南宁轻工业工程院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200万元;
9)预计2008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南宁轻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20万元;
10)预计2008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成都海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与关联人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150万元;
11)预计2008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人陕西轻工业工程院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200万元。
12)预计2008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轻海诚工程公司(原名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100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租赁办公用房、购买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综合服务和文印服务等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关联人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综合服务协议已于2007年12月签订,有效期至2008年6月30日。
(2)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的房产租赁协议已于2005年12月30日签订,有效期至2007年12月31日。
(3)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广州华轻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的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已于2008年1月1日签订(其中包含与广州市广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合同),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
(4)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的房产租赁总协议、房屋租赁协议已于2007年1月1日签订,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与关联人湖南长轻置业发展总公司的综合服务协议已于2007年1月1日签订,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
(5)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的房产租赁合同、综合服务协议已于2006年1月6日签订,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
(6)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房屋租赁协议、综合服务协议已于2007年12月30日签订,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与关联人南宁轻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物业管理委托协议已于2008年1月1日签订,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
(7)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成都海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与关联人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的房屋租赁合同、综合服务合同已于2007年1月1日签订,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
(8)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人陕西轻工业工程院的房屋租赁合同已于2006年12月31日签订,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综合服务协议已于2005年12月31日签订,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
(9)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轻海诚工程公司(原名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总公司)的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意与2008年1月1日签订,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
(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购买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文印服务等关联交易将按照市场价格,根据实际发生的数量按实结算。
剩余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在本次董事会后适时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企业租赁面积不等的办公用房等房屋,关联企业还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能源供应、绿化养护等综合服务以及文印服务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常规性业务行为,已经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具有历史延续性,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有利于公司的正常办公和长期稳定发展。
上述关联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交易金额较小,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时,各项关联交易金额均不大,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公司及下属八家一级控股子公司、两家二级控股子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下属九家子公司、三家二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常规性业务行为,已经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具有历史延续性;
2、此类关联交易事先获得了我们的审议认可,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08-019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独立董事关于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担保行为;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二、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公司及下属八家一级控股子公司、两家二级控股子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下属九家子公司、三家二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常规性业务行为,已经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具有历史延续性;
2、此类关联交易事先获得了我们的审议认可,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关于更换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基于我们个人的客观、独立判断,就公司董事会推荐陈剑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陈剑峰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陈剑峰先生系公司并列第二大股东上海解放传媒投资有限公司推荐,个人未持有中国海诚的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推荐陈剑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汪康武、李晓春、陈亚民、曹冬林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08-020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股东大会的提议人:控股股东;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5201会议室;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8年5月9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
1、会议出席人员:截止2008年5月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律师等;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会议列席人员: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关于200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10、《关于全面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与上述提案相关的董事会公告、监事会公告刊登于2008年4月19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详细内容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08年5月7日上午9:00 -11:00 ,下午13:00 -15: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庆路21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邮编:200031,传真号码:021-64334045。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4314018,联系人:薛晓风、马志伟。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4月19日
附件一:回执
回 执
截止2008年5月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国海诚”(002116)股票__________ _股,拟参加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序号 | 议 案 名 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 | 《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5 | 《关于200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8 | 《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
9 |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 |||
10 | 《关于全面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