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龙热电控股股东富龙集团拟公开征集受让方协议转让其所持富龙热电的15570万股股份(占富龙热电总股本的40.90%),引入实力雄厚的重组方对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富龙热电今日公告称,目前正处于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阶段,到2008年4月23日提交受让申请材料期限结束。
据了解,根据要求,拟受让方应具备收购及重组上市公司的实力,拟注入资产应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拟受让方向上市公司注入的资产应当为权属清晰、且可独立核算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此外,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股份和完成资产重组后,上市公司的注册地和纳税地仍保留在赤峰市,上市公司的主体和主营业务仍保留在赤峰市;受让股份后须履行富龙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相关承诺;在收购过程中如果未能获得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须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据了解,同等情况下,富龙集团有权优先考虑赤峰市本地有实力的受让方。
富龙热电近日披露的2007年年报显示,200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227.33万元,营业利润亏损8874.2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9.26万元。
年报称,为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保护上市公司广大股东和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拟在未来通过控股权转让并引入有实力的重组方,对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从而改变上市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
富龙热电表示,富龙集团公示征集受让方及公司未来实际控制人变化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正式确定后,公司将予以公告并申请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