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怀靖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记名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事项:
一、 同意公司为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最高不超出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
审议结果为:通过,其中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 同意公司为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最高不超出等值人民币72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
审议结果为:通过,其中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佳通 编号:临2008-019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公司在近一个月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0家,其持股总数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比例为0%,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目前,本公司未能进行股改的原因是: 尚无确定的股改方案。
目前,尚未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 0 家,其未明确同意股改的主要原因是:尚无确定的股改方案。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尚未与保荐机构签定股改保荐合同。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