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2008年4月21日起,投资者可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各指定网点进行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及其他业务。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08年4月16日至2008年5月16日公开募集。
三、投资者可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http://www.cib.com.cn/
2、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555
网址:http://www.lhzq.com/
3、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6598
网址:http://www.bigsun.com.cn/
4、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通话费用)010-62350088(北京)
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
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9层 邮编:100088
电话:010-8225 5818 传真:010-8225 5983
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601室
邮编:200120 电 话:021-68889056 / 68889206 传 真:021-68889156
华南营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1006号诺德中心8层GH单元
邮编:518026 电 话:0755-88267980 传 真:0755-8202211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首次收益分配公告
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7年1月5日。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基金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394,391.12万元。根据《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基金决定实施收益分配。现将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本基金向全体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4.31元进行收益分配。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8年4月24日
2、场外除息日:2008年4月24日
场内除息日:2008年4月25日
3、派现日:2008年4月28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份额资产净值(NAV)确定日:2008年4月24日
5、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8年4月2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8年4月2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8年4月25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手续费。
3、红利再投资方式中红利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参与本次收益分配,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参与本次收益分配;权益登记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参与本次收益分配,权益登记日卖出的基金份额不参与本次收益分配。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如投资者在场外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进行的分红方式变更,适用于该投资者在场外持有的所有本基金份额;投资人在场内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固定为现金红利。
3、本基金权益分派期间(2008年4月22日至2008年4月24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4、投资者须在权益登记日(不含)前登陆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以确认基金分红方式是否符合自己的意愿;如需变更分红方式,请于权益登记日(不含)前到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分红方式变更手续。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因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八、咨询办法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62350088,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8-2666。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
3、本基金销售机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场内代销机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