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博士拿下东莞出租屋视频监控项目
2008年04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陈建军
⊙本报记者 陈建军
4月21日,鹏博士全资子公司北京鹏博士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东莞广电网络传媒发展股份公司签署了《东莞市出租屋视频监控系统租用合同》。东莞广电与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签订了东莞市出租屋视频监控系统租用合同,鹏博士安全公司作为东莞广电投标的唯一合作单位,承担东莞市出租屋视频监控系统租用项目的部分建设实施工作。
鹏博士表示,合同总价款暂定为3.5745亿元,月租费暂定为每监控点每月99.292元。本合同涉及最多5万个监控点,所有监控点租用期为六年。按经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的监控点数,东莞广电按月向鹏博士安全公司支付租金款。鹏博士安全公司负责建设整个项目工程应在合同签订并在东莞广电按合同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后100天内完工。合同的履行将增加公司2008年度及未来几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