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届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二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 4 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二次会议于2008年 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到会董事 9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董事王江涛因共出差,未参加本次会议。到会董事均投票表决意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07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对公司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了跌价准备,2007年报告期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57,656.03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自制半成品、低值易耗品等,公司各有关存货管理部门在期末对存货进行了全面清查,如实反映存货状况。截止2007年12月31日,通过对市场需求的调查了解,公司部分1960mm规格及以下高度等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由于颜色或型号过时、不成套、无法批量供应市场等原因,市场前景不佳,其可变现净值较少。出于财务谨慎性原则,决定对此部分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57,656.03元。
以上跌价准备已经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07年度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2007年度,本公司大连分公司销售部接到大连本地两家经销商和沈阳办事处两家经销商关于1960mm金柚木及枫木门在工程及使用上出现质量问题的报告,大连分公司质量检验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于2007年7月份到达各工程现场进行相关调查,经调查核实,以上问题系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大连分公司应负全部责任。
发生质量问题的产品涉及金额为152万元,均挂账在应收账款科目,其中已提取的坏帐准备金为82,567.2元,本次应核销以上应收帐款的净值为1,437,432.8元。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21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截止2008年4月21日,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异常波动。经公司董事会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次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08年4月17日、18日、21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的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董事会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查询相关媒体和网站,未发现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报道或市场传闻;
3、经向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查询,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并对本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泄露情形;
4、经向控股股东及管理层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公司也不存在应披露的重要交易、合作、投资、重大诉讼和仲裁以及业绩信息泄露等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