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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8年04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刘国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文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仕广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86,856,564.4886,221,019.520.7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5,902,703.8327,211,233.46-4.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0.1130.118-4.24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217,530.85218.3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01196.41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301,784.07-1,301,784.07-112.20
    基本每股收益(元)-0.006-0.006-113.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006-0.006-52.38
    稀释每股收益(元)-0.006-0.006-113.04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0.0503-0.0503减少51.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0.0501-0.0501增加7.71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852.00
    合计-2,852.0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8,35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东莞市盈丰油粕工业有限公司11,5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博投科技有限公司8,789,880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667,100人民币普通股
    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5,860,000人民币普通股
    彭福珍2,845,105人民币普通股
    薛定远2,331,817人民币普通股
    彭书鲁2,214,814人民币普通股
    胡心平2,099,000人民币普通股
    张文英2,095,700人民币普通股
    王华强1,903,1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原有主营业务偏转线圈停产后,转型对外投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取得投资收益468,241.63元。其中:公司投资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37.5%的股权,取得投资收益348,177.35元(因停产检修设备、成本费用增加等原因导致报告期内业绩较差);公司投资深圳市博讯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取得投资收益120,064.28元;公司投资的贵州钒矿项目尚未建成投产,因此,公司无其他收入来源,导致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累计亏损达1,301,784.07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12.20%。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所持有的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37.5%的股权面临司法拍卖

    由于公司涉及债务诉讼,持有的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炼石”)37.5%的股权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面临司法拍卖,由此导致2008年公司对该股权的投资所产生投资回报周期及额度有限。如拍卖完成,所得价款将首先用于解决公司现有债务。

    (2)报告期内,公司为解决贵州钒矿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筹划增资扩股议案,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未通过。

    (3)公司因正在与登封电厂集团有限公司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股票于2008年4月8日停牌,截止本报告日,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因此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每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发布一次事件进展情况公告。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如下:

    A、法定承诺 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B、特别承诺

    (1)追送股份安排:如本公司2007年度利润总额低于1800万元或2007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报告,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博投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盈丰油粕工业有限公司一致同意向股权登记日的流通股东按每10股追送1股,该承诺履行完毕之日后首个交易日起或确认无需履行该承诺之日后首个交易日起,该股东即可按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解锁。(2)限价减持承诺: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博投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应付油粕工业有限公司自所持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在遵守法定承诺的前提下,不会在7元/股的价格以下,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方式在A股市场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公司实施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支付股票股利时,将按比例对以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设送股率或股份转增率为n,每股派息为D,则调整后的限售价格P为:P=(7元/股-D)÷(1+n)。

    上述承诺在本报告期内均得到履行。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国真

    200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