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德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涌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加宇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341,573,912.26 | 4,144,475,504.85 | 4.7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305,822,332.80 | 1,275,097,941.74 | 2.4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3.04 | 2.99 | 1.67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5,429,881.26 |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18 | -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153,789.10 | 12,153,789.10 | -10.0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3 | 0.03 | 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3 | 0.03 | 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3 | 0.03 | 0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93 | 0.93 | 减少0.18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 净资产收益率(%) | 0.83 | 0.83 | 减少0.27个百分点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1,720,817.01 | ||||
所得税影响 | -430,204.25 | ||||
少数股权影响 | -6,260.36 | ||||
合计 | 1,284,352.4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09,00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宋连成 | 3,13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马鞍山山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 2,295,512 | 人民币普通股 | |
周芩 | 1,300,349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吴金平 | 1,20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杨艳娟 | 1,013,869 | 人民币普通股 | |
罗秦鄂 | 802,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苏毅 | 725,124 | 人民币普通股 | |
深圳美臣投资有限公司 | 697,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肖璇 | 661,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蔡海鹏 | 62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数 | 期初数 | 增幅(%) | 原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25,955.00 | -100.00 | 主要系对金融工具处置所致 |
应收账款 | 318,505,650.63 | 233,689,792.22 | 36.29 | 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
存货 | 407,412,111.66 | 283,775,430.61 | 43.57 | 主要系公司子公司马鞍山山鹰置业有限公司房产开发增加所致 |
固定资产 | 2,524,166,461.44 | 1,263,483,124.91 | 99.78 | 主要系公司30万吨项目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
在建工程 | 265,364,417.80 | 1,480,428,174.58 | -82.08 | 主要系公司30万吨项目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
预收款项 | 91,351,276.79 | 43,884,183.66 | 108.16 | 主要系公司子公司马鞍山山鹰置业有限公司预收的售楼款 |
应付利息 | 4,332,207.08 | 2,109,205.48 | 105.40 | 主要系公司预提了可转换债券利息所致 |
营业收入 | 649,273,519.43 | 426,692,224.96 | 52.16 | 主要系30万吨项目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6,195,977.91 | 2,187,072.64 | 183.30 | 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增加增值税增加所致 |
销售费用 | 25,935,620.16 | 18,274,391.85 | 41.92 | 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38,867,103.94 | 14,549,145.87 | 167.14 | 主要系公司借款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6,764,652.35 | 3,537,357.35 | 91.23 | 主要系公司子公司马鞍山市天福纸箱纸品有限公司和扬州山鹰纸业包装有限公司收到的增值税返还增加所致 |
注: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财政补贴4,989,472.25元,其中:公司子公司马鞍山市天福纸箱纸品有限公司收到增值税返还款3,541,134.01元,公司子公司扬州山鹰纸业包装有限公司收到增值税返还款1,448,338.24元,已在营业外收入科目中反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原非流通股股东做出的承诺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了法定最低承诺。
(2)除法定最低承诺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山鹰集团公司作出特别承诺如下:
持有山鹰纸业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该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3)除法定最低承诺外,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轻工公司作出特别承诺如下:
将依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批复要求,代山鹰集团公司支付对价股份2,298,000股。
2、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至今均已严格履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德贤
200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