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绍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康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兆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千元) | 26,218,741 | 23,607,114 | 11.06 | |||
|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千元) | 19,526,233 | 16,071,515 | 21.5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5.7353 | 4.8321 | 18.69 |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千元) | 1,630,624 | 27.46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4790 | 24.51 |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 1,679,889 | 1,679,889 | 60.06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4934 | 0.4934 | 56.34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4543 | 0.4543 | 50.53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4934 | 0.4934 | 56.34 |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8.60 | 8.60 | 增加0.86个百分点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7.92 | 7.92 | 增加0.52个百分点 |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千元)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3,532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295 | |||||
| 合计 | 133,237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79,071(其中H股254户)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1,291,294,897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175,67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83,49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599,91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980,369 | 人民币普通股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386,08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1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9,585,616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325,65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129,983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营业收入为449,70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9.1%,主要原因是本集团2008年度国内沿海散货运输合同平均运价比2007年度提高40%;
2、报告期营业成本为241,46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7.3%,其原因是燃油成本、船舶租费及其他运输成本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增长;
3、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9,780万元,主要为投资招商轮船(601872)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去年同期为2,320万元;
4、报告期投资收益为16,37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32.7%,主要是所属合营公司运力规模及经营业绩大幅上升;
5、报告期营业外收支净额为17,76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2.9%,主要是处置6艘老旧船舶的净收益。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于2007年7月发行的20亿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08年1月2日开始转股。因满足赎回条件,公司2008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通过“行使<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议案,决定将截至赎回登记日(2008年3月26日)收市后尚未转股的中海转债全部赎回。截至2008年3月26日,已有1,988,173,000元“中海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78,552,270股,本公司股份结构亦作相应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程序已于2008年4月2日结束并于4月9日摘牌,详情请参考公司于2008年4月6日发布的《关于“中海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关于“中海转债”摘牌的公告》和《关于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
2、企业所得税
根据1998年10月8日上海巿国家税务局及上海巿财政局发布的1998(250)号文件规定,本公司自1998年1月1日起享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内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007年适用于本公司的中国企业所得税率为15%。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和优惠政策外,所有企业的中国企业所得税率将统一调整至25%。为此,基于谨慎性原则,在收到国家有关税务部门发出的关于确定本公司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率的有关通知之前,本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中国企业所得税率暂按25%计算,据此,报告期所得税费用为44,03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182.7%。本公司将会在收到确定适用的所得税率通知后发布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
1、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所持有的中海发展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所持有的中海发展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上市交易方式出售。
3、在第2项承诺期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所持有的中海发展的股份如果通过上市交易方式出售,则出售价格不低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告前一个交易日流通A股收盘价的150%,即不低于9.38元。如果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该等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股价除权、除息的情况发生,则该承诺价格相应除权、除息。
4、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全部由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承担。
于报告期内,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按约履行、没有违反。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序号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期末持有数量 (股)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末账面值 | 期初账面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 1 | 601872 | 招商轮船 | 20,000,000 | 74,200,000 | 159,600,000 | 257,4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合计 | - | 74,200,000 | 159,600,000 | 257,400,000 | - | ||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绍德
2008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