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周瑞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明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庄明福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2,024,133,914.19 | 1,647,218,604.67 | 22.88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062,535,127.37 | 635,491,599.08 | 67.2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4.73 | 2.83 | 67.20 |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7,089,618.48 | -284.66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25 | -284.66 |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956,152.53 | 9,956,152.53 | 7.29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5 | 0.05 | 7.29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4 | 0.04 | -5.48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5 | 0.05 | 7.29 |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94 | 0.94 | 减少0.65个百分点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82 | 0.82 | 减少0.76个百分点 |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9,414.31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2,139.0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5,784.47 | ||||
| 所得税影响 | -411,666.28 | ||||
| 期货损益 | 1,519,327.34 | ||||
|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 -926.52 | ||||
| 合计 | 1,234,072.32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5,981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 合肥工大复合材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6,479,355 | 人民币普通股 | |
| 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 5,247,507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安徽省冶金科学研究所 | 4,063,002 | 人民币普通股 | |
| 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985,381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 1,151,607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嵊州市银君贸易有限公司 | 967,545 | 人民币普通股 | |
| 王钊玉 | 551,905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孙晓天 | 439,118 | 人民币普通股 | |
| 李晓峰 | 428,613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佛山市世康置业有限公司 | 422,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于 2008年1月28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47号文核准发行。本次发行价格为10.96元/股;共计发行39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3292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1583.26万元外,募集资金净额41708.74万元。上述非公开发行已于2008年3月5日完成股份登记托管。
2、2008年2月18日,自然人余劲松与深圳市旭哺投资有限公司、芜湖市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鑫科材料第一大股东——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33%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旭哺投资有限公司,并将其持有的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17%的股权转让给芜湖市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已在芜湖市工商局办理完成全部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自然人余劲松不再持有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深圳市旭哺投资有限公司共持有恒鑫集团33%的股份,芜湖市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持有恒鑫集团67%的股份。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瑞庭
2008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鑫科材料 股票代码:600255 编号:临2008—015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22日下午2:30在芜湖市鑫海洋大酒店举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2人,代表股份101,457,895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45.14%。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98,888,0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00%;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6人,代表股份2,569,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瑞庭先生主持。
经大会审议并逐项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0,573,9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13%;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883,3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87%。
二、审议通过《200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100,540,8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10%;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906,4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89%。
三、审议通过《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0,532,1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0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925,1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91%。
四、审议通过《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00,525,3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08%;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931,9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92%。
五、审议通过《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100,524,1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08%;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933,1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92%。
六、审议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00,895,6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45%;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561,6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55%。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00,490,7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05%;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966,5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95%。
八、审议通过《关于2008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同意21,723,6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5.04%;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1,132,4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4.96%。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00,324,8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88%;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1,132,4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12%。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00,324,8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88%;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1,132,4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1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选举景和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00,324,8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88%;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1,132,4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12%。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将6000吨铜带在建项目转为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
同意100,327,5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89%;反对3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弃权1,097,9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8%。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100,334,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89%;反对3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弃权1,089,1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8%。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喻荣虎律师现场见证,认为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3日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