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22日上午在浙江省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0号路308号(杭州士兰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44,146,86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0.4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刘志华律师、金春燕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向东先生主持,大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44,105,7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反对0股;弃权41,100股。
2、审议通过《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44,105,7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反对0股;弃权41,100股。
3、审议通过《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44,105,7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反对0股;弃权41,100股。
4、审议通过《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44,105,7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反对0股;弃权41,100股。
5、审议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244,105,7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反对0股;弃权41,100股。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08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244,105,7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反对0股;弃权41,100股。
7、审议通过《关于与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的议案》;
同意238,001,96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反对0股;弃权41,100股。陈向东先生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234,316,2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反对0股;弃权41,100股。陈向东先生、罗华兵先生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仇佩亮先生代表公司五位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200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刘志华律师、金春燕律师为本次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