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陈木森先生、总裁李叶青先生、财务总监孔玲玲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开顺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9,590,607,007 | 8,513,557,401 | 12.6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715,998,546 | 1,680,714,092 | 121.1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9.21 | 5.12 | 79.96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053,382 | -53.7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3 | -57.14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8,464,036 | 28,464,036 | 20.9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8 | 0.08 | 14.2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6 | 0.06 | 2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8 | 0.08 | 14.29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77 | 0.77 | 减少0.92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55 | 0.55 | 减少0.63个百分点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4,1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300,23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50,633 | ||||
所得税影响 | -2,121,197 | ||||
合计 | 8,175,56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4,91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MEINL BANK AKTIENGESELLSCHAFT | 8,130,668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
SCBHK A/C BONY S/A DREYFUS PREMIER INTL FUNDS INC-DREYFUS PREMIER GREATER CHINA | 5,718,601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 | 5,341,821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4,637,731 | 人民币普通股 |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0CIATION | 4,260,116 | 人民币普通股 | |
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251,337 | 人民币普通股 | |
SCHRODERS KOREA LIMITED | 4,223,379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
MSIP S/A BOYER ALLAN PACIFIC PARTNERS L.P. | 4,000,0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 3,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SCHRODER INTERNATIONAL SELECTION FUND | 3,059,494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08年3月31日 2007年12月31日 变动幅度
货币资金 1,298,839,361 569,091,717 128%
应收票据 104,986,402 183,391,990 -43%
应收账款 176,556,012 134,050,106 32%
预付账款 104,816,165 57,083,984 84%
其他应收款 65,763,537 33,175,059 98%
在建工程 711,697,696 432,405,440 65%
短期借款 575,600,000 976,300,000 -41%
应付票据 103,070,000 155,067,359 -34%
应付职工薪酬 24,021,276 35,976,994 -33%
应付利息 20,390,944 13,093,858 5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61,819,587 704,610,458 -63%
资本公积 2,507,231,614 575,581,414 3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715,998,546 1,680,714,092 121%
变动原因说明:
货币资金、资本公积、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等较年初增加,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向HOLCHIN B.V.定向增发7520万股A股,募集资金20.2664亿元所致。
应收票据较年初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大量承兑转让支付工程款及支付材料款所致。
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重点工程项目增大影响所致。
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主要是因为子公司金猫公司支付熟料款、武穴公司支付二期工程款所致。
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主要是因为收购股权等前期款项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信阳、秭归、株洲、郴州及余热发电等项目工程支出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较年初减少,主要是因为公司偿还了部分借款所致。
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主要是因为公司支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主要是因为发放2007年年终奖、花红、工资兑现等所致。
应付利息较年初增加,主要是因为预提公司短期融资券利息及外汇借款利息所致。
单位:人民币元
利润表项目 2008年1-3月 2007年1-3月 变动幅度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674,647 10,764,170 36%
营业利润 16,524,056 9,053,941 83%
营业外收入 27,225,803 17,252,926 58%
营业外支出 285,813 439,657 -35%
利润总额 43,464,046 25,867,210 68%
所得税 16,344,558 4,464,852 266%
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利润等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产销规模扩大,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西藏、宜昌等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增加971万元所致。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因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因为营业收入及政府补助收入增加所致。
所得税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因为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单位:人民币元
现金流量表项目 2008年1-3月 2007年1-3月 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53,382 23,889,422 -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2,042,793 -268,030,091 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0,790,178 96,621,247 1029%
变动原因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因为应收账款及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在建设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完成了向HOLCHIN B.V.定向增发7520万股A股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向Holchin B.V.定向增发7520万股A股的融资工作。详情请见2008年2月18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的公告《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向外国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情况报告书暨股权变动公告书》。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东华新集团有限公司在《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承诺:
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其代国家持有的华新水泥国家股及其持有的华新水泥境内法人股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第十三至第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3、其代国家持有的华新水泥国家股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第三十七至第四十八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数量不超过股权分置改革后华新集团代国家持有的国家股数量的5%(相当于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1%),出售价格不低于9元/股(如果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华新集团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将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4、其代国家持有的华新水泥国家股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第四十九至第六十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数量不超过股权分置改革后华新集团代国家持有的国家股数量的10%(相当于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1%),出售价格不低于9元/股(如果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华新集团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将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5、其代国家持有的华新水泥国家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数量每达到华新水泥的股份总数1%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以上承诺正在履行之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期末持有数量 (股)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末账面值 | 期初账面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1 | 601328 | 交通银行 | 1,727,000 | 2,000,000 | 26,975,740 | 26,975,74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 | 601601 | 中国太保 | 600,000 | 696,000 | 29,670,000 | 29,67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合计 | - | 2,696,000 | 56,645,740 | 56,645,740 | - |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木森
2008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A股 600801 B股 900933 编号:临2008-006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4月22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二路国际企业中心5号楼公司武汉业务中心1楼1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木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股份登记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计12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计2612972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4.74%。其中,A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计16529605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96%;B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计9600117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79%。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报告(表决结果:赞成26129722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其中,A股赞成165296055股、弃权0股、反对0股;B股赞成96001173股、弃权0股、反对0股);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表决结果:赞成26129722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其中,A股赞成165296055股、弃权0股、反对0股;B股赞成96001173股、弃权0股、反对0股);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及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赞成26129722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其中,A股赞成165296055股、弃权0股、反对0股;B股赞成96001173股、弃权0股、反对0股);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赞成26129722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其中,A股赞成165296055股、弃权0股、反对0股;B股赞成96001173股、弃权0股、反对0股);
2007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02,764,432.26元、合并后净利润为290,245,247.06元。根据新公司法及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新规定取消计提10%法定公益金),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0,276,443.21元。截止2007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393,453,806.72元。
董事会拟定,以新的总股本40,3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0.12 元/股(含税)分配现金红利,合计分配48,432,000元,余额全部转入未分配利润。
董事会还拟定,200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红利发放的办法和时间,公司将另行公告。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26129722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其中,A股赞成165296055股、弃权0股、反对0股;B股赞成96001173股、弃权0股、反对0股);
6、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度工作报告(表决结果:赞成26129722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其中,A股赞成165296055股、弃权0股、反对0股;B股赞成96001173股、弃权0股、反对0股);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26129722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其中,A股赞成165296055股、弃权0股、反对0股;B股赞成96001173股、弃权0股、反对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和平、张君
3、结论性意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