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龙万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大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荣强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557,728,488.99 | 5,220,728,077.21 | 6.4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101,857,736.11 | 2,080,395,810.40 | 1.0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87 | 2.85 | 0.70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3,448,603.95 | 39.6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9 | 39.66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1,461,925.71 | 21,461,925.71 | 18.7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29 | 0.029 | 16.0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26 | 0.026 | 4.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29 | 0.029 | 16.00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021 | 1.021 | 增加0.113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911 | 0.911 | 减少0.025个百分点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4,234.63 | ||||
债务重组损益 | 375,985.4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2,503,067.52 | ||||
所得税影响 | -521,224.56 | ||||
合计 | 2,303,593.82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6,88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SCBHK A/C PILKINGTO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B.V. | 23,961,912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
TOYO SECURITIES ASIA LTD. A/C CLIENT | 9,193,038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
NAITO SECURITIES CO., LTD. | 5,146,531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213,313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丽蓁 | 2,490,579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
湖南长沙新盟实业有限公司 | 1,670,5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
孙文雄 | 1,505,6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
AIZAWA SECURITIES CO.,LTD. | 1,438,255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
THE NOMURA SECURITIES CO. LTD. | 1,423,024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
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 | 797,625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承诺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十二个月限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耀华玻璃厂、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承诺各自所持耀皮玻璃除公募法人股外的非流通股在《管理办法》规定的十二个月限售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承诺履行中,且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期末持有数量 (股)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末账面值 | 期初账面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1 | 601898 | 中煤能源 | 190,000 | 3,197,700 | 3,161,6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2 | 519588 | 交银施罗德货币基金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0,000 |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 |
合计 | - | - |
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在不超过7亿人民币额度范围内申购新股等产品,从2008年1月25日始认购新股,至2008年3月底,实现投资收益136.93万元.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万里
200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19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 编号:临2008-06
900918 耀皮B股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4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我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19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 编号:临2008-07
900918 耀皮B股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资产管理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目前现金流较为充裕,为了加强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理财方案》,日前,公司已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资产管理合同,通过此种方式进行专户理财,委托资产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
合同概况如下:
资产委托人: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为特定客户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资质,负责按照合同规定对委托资产进行投资运作及管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依法保管委托资产的责任并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监督资产管理人对委托资产的投资运作;本公司在及时全面准确地向资产管理人告知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和风险承受能力后,将按照合同约定取得委托资产投资运作产生的收益,同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管理费用、托管费用、业绩报酬以及因委托资产运作而产生的其他费用。资产管理合同自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加盖公章以及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起成立。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起始日起一年。
特此公告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