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于2008年4月22日上午10: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3人,公司董事张安涛先生、独立董事陈小君女士因公未能出席。公司监事会、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07年度董事会报告
五、2007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六、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王宗军先生、余劲松先生因任期届满,现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推选王家源先生、王存文先生为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附后)。
七、关于聘任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张安涛先生、独立董事陈小君女士因工作原因分别请求辞去董事、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委员会推选尹征先生、杜振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简历附后)。
八、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工作报告
十、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众环审字(2008)387号审计报告,200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9,549,432.43元,可供分配利润16,171,307.95 元。公司董事会拟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的转增,实现利润用于公司扩大再生产与技改项目。
十一、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十三、关于变更会计估计和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 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证监会计字[2007]10号)的规定,对本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做如下变更:
1、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 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证监会计字[2007]10号)的规定,追溯调整的事项如下:
所得税:根据新会计准则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0,547,401.82元,相应增加2007年1月1日“所有者权益---未分配利润”10,547,401.82元。由于新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实施,公司所得税率将由原来的33%下调为25%,因此,2007年度所得税费用调整增加2,465,272.05元,净利润减少2,465,272.05元。
2、公司会计估计的变更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这项金融资产由按余额百分比法(计提比率5.5%)计提坏账准备改为按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应收款项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本期应收款项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应收款项账龄组合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应收款项账龄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0%
1-2 年(含2年) 5%
2-3 年(含3年) 10%
3-4 年(含4年) 30%
4-5 年(含5年) 50%
5 年以上 100%
本公司此项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为:预计将导致本期增提坏账准备1400余万元,对当期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调减1400余万元。
十四、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上市后一直聘用的审计单位,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2007年度审计费用为38万元,审计期间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董事会拟定2008年度继续聘请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审计单位。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2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尹征先生 53岁,大专,中共党员,会计师。历任武汉市政府秘书,市经委副科长、副处长。现任武汉华原能源物资开发公司经理。
杜振华先生 43岁,大学,中共党员,工程师。历任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副厂长、厂长。现任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简历:
王家源先生 62岁,大学,中共党员,历任大连化工厂助理技术员,武汉炭黑厂技术员、工程师、技术科科长,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工程师、处长、副局长、巡视员。现任武汉市政府石油化工项目办公室顾问,武汉市政策决策咨询委员会副主任。
王存文先生 45岁,博士,中共党员,历任武汉化工学院讲师、副教授,化工系副主任、主任,化工与制药学院副院长,武汉工程大学副教授、教授、教务处处长、副校长。现任武汉工程大学副校长。
股票简称:祥龙电业 股票代码:600769 编号:临2008-03号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六届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六届四次会议于2008年4月22日上午10: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6人,监事胡俊文先生因公未能出席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
四、关于聘任监事会的议案
公司监事尹征因工作原因辞去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拟推选董耀军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简历附后)。
五、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众环审字(2008)387号审计报告,200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9,549,432.43元,可供分配利润16,171,307.95 元。公司董事会拟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的转增,实现利润用于公司扩大再生产与技改项目。
六、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4月22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董耀军先生 39岁,本科,中共党员,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副科长、副部长、部长、纪委副书记。现任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股票简称:祥龙电业 股票代码:600769 编号:临2008-04号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负责召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8年5月20日上午10:00
2、会议地点:武汉市洪山区葛化街化工路31号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4、会议议题:
(1)审议《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07年度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议《公司2007年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07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6)审议《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任董事的议案》
(8)审议《公司监事会报告》
(9)审议《关于聘任监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内容详见2008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8年5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四、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8年4月15-16日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30至5:00
2、登记地点:武汉市洪山区葛化街化工路31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映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会议预期半天,交通食宿费自理。
联系电话:027---87600367
传 真:027---87600367
邮 编:430078
联 系 人:杨思兵、方玮琦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2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注: 1、股东填写本授权委托书时,应明确勾选授权类别(“代为”或“全权”)
2、股东选择代为行使表决权的,被委托人将按授权股东意志投票;选择全权行使表决权的,被委托人按自己意志投票;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股东签章: 被委托人签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家源,作为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家源 王存文
2008年4月22日于武汉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存文,作为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存文
2008年4月22日于武汉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家源先生、王存文先生为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08年4月22日于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