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15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4月22日上午9:30在公司五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5人,实到14人,董事夏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特书面委托石鸿印先生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张淼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07年度董事会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0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确认,本公司200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6,821,944.7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按母公司净利润366,699,591.28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为36,669,959.1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93,257,347.54元,扣除2006年度现金红利分配66,258,260.30元,2007年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7,151,072.85元。
根据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为了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当前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展信息业务、开展有线电视数字化推广及优化网络建设。公司董事会拟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857,151,072.85元转入下一年度。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2007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07年度半年报及年报等财务审计费用115万元。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余额做出变更或调整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通知》(财会[2007]14号),公司对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合并)进行了调整,相关项目及金额变动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2007年1月1日 | 2006年12月31日 | 差异 |
资产项目 | |||
长期股权投资 | 36,573,262.69 | 37,417,956.68 | -844,693.99 |
商誉 | 1,295,475.11 | 1,295,475.1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124.01 | 11,124.01 | |
负债项目 | |||
应付债券 | 3,743,510.57 | 3,976,693.69 | -233,183.12 |
所有者权益项目 | 0.00 | ||
资本公积 | 2,121,955,152.26 | 2,122,530,876.18 | -575,723.92 |
盈余公积 | 290,811,750.06 | 291,714,228.23 | -902,478.17 |
未分配利润 | 593,257,347.54 | 591,084,125.00 | 2,173,222.54 |
少数股东权益 | 2,497,634.21 | 2,497,566.41 | 67.80 |
说明:
1.“长期股权投资”项目调减844,693.99元、“商誉”项目调增1,295,475.11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通知》,将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视宽新创有线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对北京歌华有线数字媒体有限公司投资及2003年增加投资,合并报表时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1,295,475.11元从“长期股权投资”调入“商誉”项目。并追溯调回在2007年以前已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450,781.12元。
2.“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调增11,124.01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在2007年1月1日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调增“递延所得税”项目11,124.01元。
3.“应付债券”项目调减233,183.12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的列报》,2007年1月1日将在“应付债券”科目核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按负债和权益分拆,调减“应付债券”项目233,183.12元,相应增加 “资本公积”项目233,183.12元。
4.“资本公积”项目调减575,723.92元。主要原因是:2007年1月1日对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分拆,增加“资本公积”项目233,183.12元;本公司2003年对北京歌华有线数字媒体有限公司投资,合并报表时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808,907.04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现追溯调减公司“资本公积”项目808,907.04元,调增“未分配利润”项目808,907.04元。
5.“盈余公积”项目调减902,478.17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通知》,根据公司追溯调整情况及适用的计提盈余公积政策,对盈余公积项目进行了相应调整。
6.“未分配利润”项目调增2,173,222.54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通知》,根据公司追溯调整情况,对未分配利润情况相应进行调整。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决议的第二至六项内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08-008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4月22日上午10:00在公司五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广泉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07年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
2007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各次董事会会议。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内部管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滥用职权而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审议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通过对公司财务报告的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实际。
(三)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实际投资项目没有变更,使用正常。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北京美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决议的第一至三项内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