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芦德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志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志荣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222,925,318.18 | 1,169,585,922.57 | 4.5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606,202,074.73 | 600,225,977.55 | 1.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3.10 | 3.07 | 0.98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0,118,136.61 | -10.7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21 | -10.75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976,097.18 | 5,976,097.18 | 672.3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31 | 0.031 | 675.0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32 | 0.032 | 70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31 | 0.031 | 675.00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99 | 0.99 | 增加0.86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02 | 1.02 | 增加0.90个百分点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
所得税影响 | 41,321.23 | ||||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80,145.39 | ||||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333,525.90 | ||||
合计 | -212,059.2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0,95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国际金融-花旗-MARTIN CURRIE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 8,034,223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520,80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宁波友利投资有限公司 | 6,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宁波保税区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1,642,474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 1,049,55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黄舜芳 | 736,649 | 人民币普通股 | |
黄林藩 | 6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翁蒙蒙 | 525,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奎涛 | 466,138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陆金荣 | 401,176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1、应收票据 | 30,213,793.60 | 17,880,164.60 | 12,333,629.00 | 68.98% |
2、在建工程 | 113,392,044.63 | 79,838,042.68 | 33,554,001.95 | 42.03% |
3、应付票据 | 82,631,100.00 | 19,016,840.00 | 63,614,260.00 | 334.52% |
项目名称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1、财务费用 | 10,503,612.05 | 6,327,467.48 | 4,176,144.57 | 66.00% |
2、资产减值损失 | 673,794.93 | 1,322,423.02 | -648,628.09 | -49.05% |
3、营业利润 | 10,106,506.11 | 1,326,317.20 | 8,780,188.91 | 662.00% |
4、利润总额 | 9,959,002.25 | 1,044,708.20 | 8,914,294.05 | 853.28% |
5、净利润 | 7,784,818.42 | 99,806.18 | 7,685,012.24 | 7,699.94% |
6、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5,976,097.18 | 773,740.48 | 5,202,356.70 | 672.36% |
7、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 40,477,662.42 | 19,113,325.17 | 21,364,337.25 | 111.78% |
本报告期内,
1、应收票据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收取货款所致。
2、在建工程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厂区投入所致。
3、应付票据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以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贷款增加以及贷款利率上升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应收帐款增加额减少所致。
6、营业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加、产品结构调整导致产品价值的提高以及各控股子公司进入收益期所致。
7、利润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营业利润的增加所致。
8、净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利润总额的增加所致。
9、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净利润的增加所致。
10、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新厂区工程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本公司与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于2004年6月24日和2004年7月19日签订的《搬迁赔偿协议书》和《补充修改协议》,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回购本公司坐落于嵩江东路北侧地块面积为128.05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本公司嵩江东路新厂区进行搬迁,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应支付本公司赔偿补偿金额12,079万元。2004年度,本公司已根据协议,对上述面积128.05亩地块中的105.90亩须提前实施搬迁,共计收到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拆迁补偿9,664万元,其中提前实施搬迁部分相应的搬迁补偿8,032万元已在2004年度结转收益,超出部分暂列“其他应付款”。
根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明州东睦和宁波市鄞州区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8月18日签订的《搬迁赔偿协议书》,该公司厂区在2005年12月前搬迁完毕,搬迁前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由该公司无偿使用;宁波市鄞州区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应支付明州东睦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搬迁赔偿费共计3,981万元和设备搬迁补偿费600万元。2003年度,该公司已收到搬迁赔偿费3,351万元,按3,981万元在2003年度结转收益,未收到的搬迁赔偿费630万元暂列“其他应收款”。2005年度,根据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向本公司出具的转账确认书,本公司已划转630万元至明州东睦,结清该中心欠付明州东睦的搬迁补偿款。嵩江东路新厂区未实施搬迁的剩余22.15亩地块权属仍归本公司,待该权属上交后,再支付3,045万元,加上未支付给明州东睦的设备搬迁费600万元(搬迁完成后再支付),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在本公司及明州东睦搬迁后尚须支付本公司及明州东睦共计3,645万元。截至2008年3月31日,厂区尚未搬迁。
(2)根据本公司与宁波市明州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11月3日和2004年6月24日签订的《投资协议书》,本公司按每亩9万元的价格分别受让姜山200亩和352亩共计552亩的土地使用权,宁波市明州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助本公司办理相关立项审批和土地出让手续。截至2008年3月31日,公司已支付土地款3,620万元,厂区已动工建设,该土地相关手续尚在报批中。
(3)根据临猗县发展和改革局2005年7月16日下发的临发改工字[2005]34号《关于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新建3,000吨粉末冶金汽车配件生产线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同意山西东睦新建3,000吨粉末冶金汽车配件生产线初步设计方案。项目建设用地95,860平方米(约141.80亩),总建筑面积53,34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截至2008年3月31日,公司已缴纳土地征用款700万元,新厂区已投入使用,但相关的土地征用手续尚未办妥,新厂区厂房相应的房产证亦未办妥。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公司两大股东——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和宁波保税区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仍在继续严格履行股改的特别承诺:
(1)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宁波保税区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持有的宁波东睦非流通股股份自取得流通权之日起,在5年内不上市交易;
(2)在上述禁售期满后,若当时政策仍不允许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增持宁波东睦股票,则上述两方禁售期继续延长最多至10年;
(3)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承诺10年内持有宁波东睦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4)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宁波保税区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的36个月内,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不参与宁波东睦股本性融资股东大会的表决;
(5)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准实施,则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宁波保税区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在公司2005年及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提出现金分红方案并投赞成票,保证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
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和宁波保税区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除已经履行完毕上述(5)的特别承事项外,其他特别承诺事项均在继续严格履行之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芦德宝
200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 2008-07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3月27日发出了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23日在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96,229,4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9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5名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芦德宝董事长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和2008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6,229,4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6,229,4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暨监事会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6,229,4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6,229,4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007年度公司(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22,213,904.41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2,221,390.44元,加上一年度分配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36,176,076.75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6,168,590.72元。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195,5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总计分配19,550,000.00元,尚未分配利润36,618,590.71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赞成96,229,4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案》:
6-1-1为宁波明州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综合授信)为9,000万元;
6-1-2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6-1-3提供担保的期限: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6-1-4批准权限: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表决结果:赞成96,229,4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2-1为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综合授信)为18,000万元;
6-2-2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6-2-3提供担保的期限: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6-2-4批准权限: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表决结果:赞成96,229,4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3-1为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综合授信)为8,000万元;
6-3-2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6-3-3提供担保的期限: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6-3-4批准权限: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表决结果:赞成96,229,4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4-1为南京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综合授信)为4,000万元担保;
6-3-2 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6-3-3 提供担保的期限: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6-3-4 批准权限: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表决结果:赞成96,229,4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5-1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合计46,500万元。
6-5-2 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6-5-3 提供担保的期限: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6-5-4 批准权限: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表决结果:赞成96,229,4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决定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96,229,4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附: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23日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