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福林:规范券商经营行为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08年04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周翀
证监会研究部署《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贯彻实施
⊙本报记者 周翀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昨日在京指出,《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的出台,是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对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夯实证券行业的发展基础,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4月2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草案)》、《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草案)》。国务院分别以第522号、第523号令发布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昨日,中国证监会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讨论两个条例的主要精神和内容,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两个条例的具体工作。
会议认为,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建设明显加强,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证券公司的整体状况显著好转,投资者结构逐步改善,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市场运行机制改革不断深化,资本市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了经济发展的活力。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中介机构,证券公司在资本市场培育和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也在发展过程中逐步积累了一些问题。(下转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