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会。
1.4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陆志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俞建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 | 1,157,040,031.45 | 927,629,944.49 | 24.7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656,800,606.28 | 409,943,686.11 | 60.22% |
股本 | 148,750,000.00 | 133,120,000.00 | 11.74% |
每股净资产 | 4.42 | 3.08 | 43.51%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 | 1,284,409,572.26 | 882,480,440.85 | 45.55% |
净利润 | 10,329,150.17 | 7,013,316.42 | 47.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049,256.83 | -41,619,576.38 | 27.80%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20 | -0.50 | 60.00% |
基本每股收益 | 0.08 | 0.05 | 60.00% |
稀释每股收益 | 0.08 | 0.05 | 60.00% |
净资产收益率 | 1.57% | 1.93% | -0.3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1.57% | 1.93% | -0.3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350,000.00 | ||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486,268.32 | ||
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示) | 121,567.08 | ||
少数股东所占份额 | 36.84 | ||
合计 | -14,664.4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21,842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中国工商银行-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3,793,41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83,32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 894,91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816,68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85,401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414,99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62,630 | 人民币普通股 |
邓权英 | 277,013 | 人民币普通股 |
隗丽霞 | 253,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黎桂英 | 242,67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期末增加194.69%,主要原因系公司2008年3月公开增发了1563万股,募集资金净额23652.78万元所致;
2、应收票据较上年期末减少30.89%,以及应收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122.92%,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以及销售结算收到的票据减少所致;
3、预付款项较上年期末增加97.07%,主要原因系公司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材料采购规模大幅增长,导致期末尚未与供应商结算的原材料预付款项相应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较上年期末增加53.6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年产3万吨高精度PS版、CTP版铝板基生产线”投入增加所致;
5、递延所得税较上年期末增加92.90%,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导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6、应付票据较上年期末减少36.84%,主要原因系公司采购结算减少采用票据结算方式所致;
7、应付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143.82%,主要原因系公司生产规模哦扩大,采购量上升,导致期末尚未支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期末增加49.17%,主要原因系公司期末尚未支付的工资增加所致;
9、资本公积较上年期末增加200.52%,主要原因系公司2008年3月公开增发了1563万股,导致股本溢价增加较多所致;
10、营业收入同比增加45.55%,营业成本同比增加45.07%,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11、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194.10%,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收入增加,导致应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12、销售费用同比增加34.32%,主要原因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导致运输费用增加所致;
13、管理费用同比增加63.90%,主要原因系公司规模扩大,相应管理人员薪酬、折旧等增加所致;
14、财务费用同比增加75.40%,主要原因系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占用增加以及借款利率上升所致;
15、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09.8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加,导致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6、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2168.6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政府补助35万元所致;
17、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150.7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销售收入增长,导致按销售比例计提的水利建设基金增加以及捐赠、赞助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18、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60.2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利润增加所致;
1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减少,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加较多所致;
2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实施了公开增发1563万股,收到募集资金较多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08年3月4日公司刊登增发招股说明书、网上申购公告、网下申购公告,要点为:
1、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增发不超过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61号文核准。本次增发拟募集资金25100万元,根据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发行的实际发行数量为1563万股。
2、本次发行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网上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发行价格为16.06元/股,为招股意向书公告日2008年3月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发行人”)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
4、本公告中有关申购的具体规定仅适用于网上发行,有关网下发行事宜请参阅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 股网下发行公告》。
5、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最大可根据其股权登记日 2008 年3月5日(T-1 日)的持股数量,按照 10:0.5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以栋梁新材总股本13312万股计算,即最多可优先认购股份合计为6656000股,占本次实际发行最高数量的42.58%。公司原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按照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公告的规定进行发售。
6、公司原股东中无限售条件股东与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使用同一申购代码进行申购,并行使优先认购权,股票申购简称“栋梁增发”,申购代码“072082”;公司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东须通过网下申购的方式行使优先认购权。
7、若公司原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托管在两家或两家以上证券营业部,其优先认购权合并计算,并在其中一家证券营业部报价申购。
8、网上申购日为2008 年3月6 日(T 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总量,并于2008 年3月11 日(T+3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 股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公布。
9、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9、本公告仅对投资者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增发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于2008 年3月4日(T-2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摘要》。
2008年3月6日刊登增发申购提示性公告;
2008年3月11日刊登增发申购结果公告;
2008年3月19日刊登增发股份上市公告,报送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报告;
2008年3月20日增发股份上市交易;
2008年4月3日刊登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首发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陆志宝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这部分股份。公司其余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除周国旗外的公司前述股东还承诺在《公司法》规定的十二个月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也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此外,在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工作的陆志宝、徐引生、沈百明、宋铁和、俞纪文、杨金荣、陈阿泉、李荣方、钱树生、曲晓珑、双志卫、宋建华、朱建新、陆阿花、俞菊明、杨美根和李玲英等17位自然人股东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在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工作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无违反承诺情况。
3.4 对200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200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30% | |
公司预计2008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0-30% | ||
2007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7,878,393.81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无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陆志宝
200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08-020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