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送红股2股,资本公积转增6股
●每10股派发现金0.2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30日
●除权(除息)日:2008年5月5日
●新增可流通股上市日:2008年5月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9日
根据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现将有关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宜公告如下:
一、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经2008年4月10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8年4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4897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红股2股,每10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6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计送红股97,952,000股,转增股本293,856,000股,共计送转股份391,808,000股、派送现金11,264,480元。
根据财税[2005]102号文件规定,持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所获分配的红股和红利扣除10%个人所得税,计0.223元,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07元;持社会公众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0.23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及除息日、红股上市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30日(周三)
2、除权(除息)日:2008年5月5日(周一)
3、新增可流通股上市日:2008年5月6日(周二)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9日(周五)
四、分红派息发放对象
截止2008年4月3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共12家,其中5家限售流通股东(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上海沪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明华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依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及上海东上海影印制作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剩余的7家有限售流通股东和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红股及转增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1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送红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股份为881,568,000股。
股本变动情况(单位:股)
股份类别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加 | 变动后 | 占总股本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18,833,002 | 175,066,402 | 393,899,404 | 44.68%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0,926,998 | 216,741,598 | 487,668,596 | 55.32% |
合计 | 489,760,000 | 391,808,000 | 881,568,000 | 100.00% |
七、有关咨询事项
咨询地址:苏州市新区狮山路35号金河大厦25楼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电话:0512-68072571 传真:0512-68099281
邮政编码:215011
八、备查文件: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其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4日